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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审计局在全省率先开展部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发布时间:2021-01-20 16:28    来源:长春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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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发挥资源环境审计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近日,长春市审计局按照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安排,认真落实“两统筹”,积极做好资源环境审计与预算执行项目、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衔接,在吉林省内率先开展了部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进一步扩大了资源资产审计覆盖面。本次审计从被审计单位职能权限、政策落实措施及执行效果等方面入手,重点关注了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等内容,并对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保护责任情况作出客观评价。

  一是从职能权限方面谋思路。组织审计干部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掌握规划、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等行业法律法规,详细了解相关行业背景知识。结合被审计单位职能特点,针对不同类型的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事项,将部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政策、目标任务完成、履行监管责任、遵守法律法规、重大决策方面、资金项目管理等作为审计监督重点,注重发现履行法定职责方面出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积极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二是从政策落实方面抓重点。近年来,中央、省、市政府先后就资源保护方面作出决策部署,本次审计以政策落实为导向,从上而下关注被审计单位制定的具体落实措施。例如,关注了被审计单位是否因地制宜,充分考虑被审计地区的主体功能定位和自然资源资产禀赋特点推动研究出台有关资源环境规章、制度和规划;出台的规章、制度和规划是否符合资源环境法律法规;是否违规作出审批事项等内容,揭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政策、履行监管责任、遵守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问题。

  三是从执行效果方面找突破。综合分析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仔细研究相关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和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推进进度,发现部门履行监督监管职能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查阅审批文件、违法行为处理处罚案卷、信访举报材料,采用逆向思维方式,以具体个案为突破口,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是否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履职作为;关注以往年度中央专项督查、审计和专项考核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实地检查问题整改现状,并结合现阶段环境影响结果和整改难点反向查找问题根源,努力挖掘领导干部决策程序方面的漏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霍晓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