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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审计局深耕“五大原则”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发布时间:2021-10-08 18:41    来源:长春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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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长春市审计局开展公安系统经济责任审计中,关注涉案财物管理情况,着力深耕“五大原则”,促进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运行。

  一是“专人专管”原则。检查是否设立涉案管理部门和专人对涉案财物实行集中管理,是否建立涉案财物管理台账和出入库管理台账;是否对涉案物品进行编号,并对案由、财物基本情况、办案单位、经办人、场所等详细信息进行及时录入和更新。

  二是“专物专放”原则。检查对涉案款项是否建立唯一且合规的账户进行保管,涉案物品是否做到根据其特性合理安排保管场所。涉案财物保管的场所是否具备防火、防潮、防腐蚀等安全条件;核查涉案物品是否需要低温等特殊条件保管,对名贵物品如古董等是否进行拍照、录像,车辆等大型交通工具的保管是否设立集中统一的场所。

  三是“专案专办”原则。根据案管系统及相应的案件资料,检查是否存在超范围扣押、无手续扣押、扣押文书填写不规范等情况。核查已经判决的案件罚没的款项是否足额上缴财政,涉案物品是否按照判决或移诉等情况及时返还给当事人、随案移交给检察机关、罚没等。

  四是“扣管分离”原则。检查办案单位依法扣押涉案财物后,是否及时移交给不承担办案职责的民警,是否存在办案单位自行保管的情况;办案人员依法调用涉案物品是否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做好登记备案,做到办案与管理相分离,办案人员与保管人员相互制约。

  五是“制度保障”原则。对照公安部印发的涉案财物管理相关规定,检查是否建立健全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是否与内控制度形成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防止出现职责不清,警务保障、办案单位互相推诿的现象。(派出审计一处  张轩硕)

  

  

  图为审计人员检查涉案财物保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