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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对策建议

发布时间:2023-03-17 16:49    来源:长春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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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公路里程不断增加,公路运输在服务经济社会运转、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方面不可替代的价值愈发凸显。相伴而生的则是超限超载运输安全事故频发,不仅不利于公路设施养护,还危害着交通秩序安全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交通运输部门不断强化执法手段和力度,狠抓路面管控,超限超载运输问题有了较大改善,但笔者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管理还有亟待完善之处,本文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浅谈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对策建议。

  一、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是超限超载检测未能做到全面覆盖。检测通行货车的计重设备铺设范围有限,双向车道往往只在入城方向铺设计重称,且是在正常通行车道旁单独设置一处超载车辆计量车道,货运车辆的计重检查仅凭现场执法人员随机抽查和驾驶员主观检测意识,无法做到对过往货运车辆实现“应检尽检”,违规司机存在侥幸心理。

  二是检测流程与设备亟需优化。超限站运用路警联合执法的人海战术对超限车辆进行检测存在短板,站内执法人员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力度不够,交换共享机制不完善,使得传统治超不仅面临“发现难”“取证难”的困境,也难以适应交通流量激增的现状。同时审计现场踏查发现,在严寒环境中,检测设备还会出现短暂失灵情况,无法及时获取车辆检测信息,加大了治超工作的难度。

  三是违法违规成本不高。目前路警联合执法采取“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检测车辆装载情况并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单独实施处罚和记分”的方式,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要求,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给予处罚的上限额度为30000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公路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处罚的上限额度为2000元。联合执法治超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行政处罚为主的方式,大大降低了违法超限成本,不利于货运企业加强风险防范意识。

  二、完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第一,应进一步完善超限站执法设备的应用广度,加大检测设备的铺设范围、增加监控设备的数量、设立超限超载监控指挥中心;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方式,用智能代替人工对货运车辆进行全天候自动监测,做到“逢车必检”;

  第二,收集、存储本站内超限车辆通行记录、抓拍图片等信息,做好视频监控的联网及共享监管工作,对于未主动接受处理的超限车辆,将其纳入“黑名单”;

  第三,加强路警联合执法力度,探索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由公路管理机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对超限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提升超载超限车辆违法成本,发挥惩戒震慑作用。(企业处 王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