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审计局在长春市财政局组织的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情况审计中发现,市级专项资金投入方式单一,90%以上的资金用于项目直接补助,通过贴息、注入投资引导基金等模式的规模不足10%,市级专项资金引导撬动作用不足。审计建议市财政局合理安排市级专项资金,调整资金补助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立足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多措并举带动社会资本共同投入,促进形成发展合力,发挥财政资金以小撬大的引导和聚合效能。牵头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出台《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要严格控制竞争性领域财政投入,减少直接补助、无偿补助等扶持方式,更多采取政府引导基金、融资贴息等市场化方式支持。同时牵头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出台《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1+6+N”基金集群打造高质量发展引擎的实施意见》,以长兴基金为主导,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发挥政府资金作为长期投资资本的引导作用,通过撬动社会资本和创新资本,构建涵盖天使投资、风险投资、产业投资、并购投资等全方位的股权投资体系,运用“基金+基地+产业链”模式,促进产业升级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金融审计处 苏杭)
编辑:华伟男 复审:杨冬玲 终审: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