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办过程中,要求各相关单位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精准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落实各项整改举措。引导各单位坚持“以小见大”,从具体问题出发,强化制度约束与建设,着力构建堵塞漏洞、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推动问题整改与标本兼治有机结合,努力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的综合治理目标。
通过强化整改督办,进一步深化了相关单位对审计整改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其由被动整改转向主动规范,持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流程,全面提升治理能力与水平,从而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发展。(财政金融审计处 祝凌云)
编辑:华伟男 复审:杨冬玲 终审: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