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资产的取得与入账
审计时应聚焦固定资产入账合规性、价值真实性和权属完整性,从源头规范资产的形成。一是关注资产购建和转固情况,重点核查固定资产购建、基建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概算管控等程序合规性,核查招投标程序是否完备,工程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核查是否存在项目完工后长期不办理决算、不转固,在建工程长期挂账、已达到可使用状态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等违规问题。二是审核资产初始入账价值计量的准确性,检查是否按实际成本入账,规范区分资本化与费用化支出,是否虚增、虚减资产入账价值,防范资产入账价值失真。三是核查资产入账的完整性,关注企业资产账实是否相符,有无账外资产,是否存在无偿划转或改制资产未及时办理产权变更、企业出租出借资产未入账等情况;关注企业固定资产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查封、产权不清、权证不全未如实披露等问题。
二、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
审计国有企业对资产的日常使用和运营管理的情况,加强国企资产的日常风险防控。一方面,关注国企资产运营是否规范,逐项核查国有资产出借、出租、处置流程,排查是否存在未履行审批程序擅自将国有资产无偿出借,是否存在资产未签订出借协议,未明确归还期限,借用资产超期未及时收回等情况;关注国企资产出租是否经过评估,是否履行相关程序,是否存在国有资产被低价出租,租金到期未收回等情况;是否存在擅自将资产低价出售或无偿处置给其他单位或个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另一方面,关注国企对资产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定期进行资产盘点,检查资产台账和实物卡片管理是否规范,资产调拨、权属变更是否及时登记,检查资产折旧政策是否一致,是否存在随意调整折旧年限、少提漏提折旧、人为调节利润等违规问题。
三、固定资产的效益与质量
审计时应同步关注国有企业资产的经济效益和运行质量。一是关注国企是否存在低质无效、无使用价值的不良资产,是否存在企业自建或划拨等没有收益权的非经营性资产,分析资产利用率不高、资源沉淀浪费、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等问题根源。重点排查国企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停用报废资产未及时清理盘活等问题。二是关注国企资产低价出租、无偿出借、长期拖欠租金、收益未及时入账等收益流失问题,核实经营性资产是否实现应有的保值增值效益。
四、固定资产的处置与清理
从严监督固定资产处置与报废环节,做好固定资产审计的最后一环。一是关注国企固定资产转让、报废、调拨等行为是否严格履行内部决策、资产评估、公开交易等国资监管程序。二是交易等环节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违规低价处置、虚假核销、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变相转移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三是规范账务与资料管理,核查处置收益是否全额入账,有无截留挪用等问题,检查报废核销资料是否完整合规,报废处置后是否及时销账,是否账实相符。
通过对固定资产全方位审计,保障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合规、核算真实、运营高效、处置规范,推动国企健全固定资产全流程管理制度,切实提升资产精细化管理水平,夯实国企资产质量根基,助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企业审计处 谢欣彤)
编辑:华伟男 复审:杨冬玲 终审: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