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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审计厅2019年第四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10 13:33    来源:吉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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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审计署关于印发2019年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审财发〔20196号)精神,根据《吉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省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吉审发〔201926号)安排,2019年第四季度我厅组织开展了对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省工信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双辽市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单位2017年至2018年省级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同时采取“项目统筹”方式,在有关经济责任审计、投资项目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项目中,把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作为重点内容加以关注,强调聚焦重点资金、重大项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发现了一些资金使用效益差、项目推进缓慢等问题。 

  一、省级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20172018年,省财政预算共安排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10.3亿元,其中20175.3亿元、20185亿元,其中由省发改委管理用于支持现代物流、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企业奖补等6.2亿元,由省民政厅管理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2.06亿元,由省商务厅管理用于支持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等1.14亿元,由省供销社管理用于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0.6亿元,由省工信厅管理用于支持信息服务、研发平台建设等0.3亿元。此次审计共抽审4.42亿元,占省级服务业专项资金安排总量的43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部分市县省级养老服务业政策落实不到位,专项资金闲置 

  据省民政厅提供数据反映,截至20198月末,全省20172018年下拨的省级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共有30个市县存在闲置问题,这些市县共收到专项资金10027.9万元,尚有5099.69万元在财政或民政部门闲置未拨付,占收到专项资金总额的50.85% 

  审计抽查了长春市、双辽市、九台区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其中长春市20172018年共收到省级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1979.70万元,截至20198月末,仅支出4.67万元,其余1975.03万元尚未拨付,占收到资金总额的99.76%,已在财政部门滞留830个月不等。造成长期闲置原因主要是长春市养老事业发展较快,专项资金需求存在缺口,地方又无法降低标准拨付导致滞留;双辽市、九台区20172018年因养老事业发展相对较慢,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在发放相关补贴后均出现结余,且结余资金逐年增加。双辽市2017年结余61.12万元、2018年结余94.82万元,九台区2017年结余34.3万元、2018年结余140.66万元,结余资金在财政和民政部门闲置;另外,双辽市未按照省民政厅制定的贫困老人补贴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发放,而是执行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共有192名老人少得补贴3.84万元。双辽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漏报7名贫困老人,少发放贫困老人补贴约0.84万元等。 

  (二)省级服务业专项资金扶持的部分销售较好限额以上商贸零售企业补后退库率较高 

  20171130日,省商务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消费促进强化政策保障的通知》(吉商运201725),决定对2017年销售较好的商贸零售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对大型零售企业进行精准扶持。2018年初,省商务厅根据省统计局提供的数据,决定对20171112月销售较好的限额以上商贸零售企业进行分档次事后奖补,其中支持餐饮企业62户、商贸企业15户、汽车经销企业39户,奖补金额212万元不等,共使用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625万元。发现截至20198月末,62户餐饮企业中有36户已退库,退库率达58.06%15户商贸企业中有5户已退库,退库率达33.33%。扶持限上企业选定精准性不强,可持续性差,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不佳。 

  (三)部分“电商村”“电商镇”补助资金使用绩效不佳 

  2018年,省商务厅使用省级服务业专项资金300万元安排10个市县“电商镇”补助、使用1000万元安排30个市县“电商村”补助。20198月,审计抽查了长春市九台区、双阳区、双辽市“电商村”、“电商镇”资金使用情况,九台区5个“电商村”中有3个补助资金全部闲置共30万元;双阳区鹿乡镇“电商镇”30万元补助资金闲置25万元;审计抽查了双辽市6个 “电商村”中的2个,每个村补助的10万元大多用于购置办公座椅、电脑设备、LED显示屏等支出,没能实现新增网络店铺使用目标。 

  (四)省供销合作社设立的合作发展基金3700万元长期闲置 

  2015年末,经省政府同意,省供销合作社设立了吉林省合作发展基金,拟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共同投资于涉农服务项目。省供销合作社指定吉林省盛合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盛合公司)作为财政投入合作发展引导资金的管理公司。20162019年,省财政以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累计向盛合公司注入引导基金3700万元。盛合公司2016年联合长春市供销社、吉林市供销社成立了吉林省合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旺公司)作为合作发展基金运行的平台公司。盛合公司将省财政投入3700万元引导资金中的2200万元注入了合旺公司。自2016年至201910月,省供销合作社设立的合作发展基金一直没有投资项目,3700万元引导基金在盛合公司闲置1500万元、在合旺公司闲置2200万元,未能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分市县项目未实施专项资金闲置 

  (一)桦甸市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项目资金闲置1159万元 

  2018年,省财政拨付桦甸市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专项资金1159万元。截止2019年底,由于桦甸市没有符合条件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项目主体,专项资金1159万元在市财政局闲置,未能发挥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作用。 

  (二)扶余市秸秆综合利用资金闲置246.92万元 

  20169月,扶余市向省申报56.69万亩秸秆打捆作业补助专项资金283.46万元。201712月,省财政厅实际下达扶余市2016年秸秆打捆补助资金280万元。由于受大雪天气影响,扶余市2016年实际打捆作业量由申报时的56.69万亩降至6.62万亩,仅使用秸秆打捆作业补助资金33.08万元,截至2019年底,尚有秸秆打捆作业补助资金246.92万元在市财政局闲置。 

  (三)白山市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闲置200万元 

  2017年,省财政下达白山市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0万元,计划用于浑江区7户企业污水处理改造项目,由于7户企业污水处理改造项目未单独实施,20196月,白山市生态环境局又拟将该资金调整用于黑臭水体治理。截至2019年底,专项资金200万元仍未落实到具体水污染防治项目。 

  三、部分项目未按预期完成建设目标 

  (一)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异地建设新校区项目未按期完成 

  20168月,省发改委批复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新校区在米沙子工业园区大学城异地建设,项目一期占地面积6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概算投资99866.44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自筹,建设期2年,项目于20179月开工,应于20199月完成。截至20199月,项目到位资金59530.12万元(中央基建投资785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40000万元、自筹资金11680.12万元),占概算投资的59.61%,已建成并使用建筑面积11.12万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的44.89%,由于资金不足等原因,项目一期建设目标尚未完成。 

  (二)辉南县新建污水排放边沟项目未实现预期目标 

  201810月,吉林省财政厅下达辉南县2018年省级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300万元,用于5个乡(镇)政府行政区域内10个行政村新建污水排放边沟7323延长米,建设期限为2019510月份,建成后将实现雨污水连片集中收集处理。经审计抽查,截至201911月,有5个行政村每村新建污水排放边沟长度6001000米不等,没有实现连片连通集中收集目标,300万元专项资金已全部使用。 

    

    

                                                                                                                                                  吉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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