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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4 10:07    来源:长春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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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长春市审计局局长  李志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在市委的领导下,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以问题整改推动工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按照全国人大要求,开展了对审计查出问题的跟踪监督,听取了相关单位问题整改情况,有效助推了审计整改。市审计局加大督促整改工作力度,制定了《长春市审计局推动审计整改跟踪督导检查制度》,建立了审计督促整改长效机制。

  截至目前,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2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87 个,正在整改36个,整改落实率达到93.11 %。通过整改,促进有关部门和单位上缴各级财政资金4046万元,核减工程投资6122万元,促进资金拨付10401万元,调整会计账目52947万元,其他方式整改123355万元。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32项。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31起,相关部门已按规定进行了处理。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细致问题。财政部门已下发通知,要求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细化预算编制,相关单位已按照财政要求细化预算编制,合理编制预算。

  2.关于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省级专项资金2996万元已拨付到位,滞留的转移支付资金3386万元陆续下达,省级专项资金结余60万元相关部门已协调省级部门归还原渠道。

  3.关于决算(草案)编报不够准确问题。1个单位已将非税收入1417万元上缴财政。

  4.关于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12个单位已上缴存量资金1197万元。经开区对征而未用土地收取的承包费,实行收支两条线规范资金管理。

  5.关于资金资产管理薄弱问题。相关单位已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补记或清理,做到账实相符。2个单位已上缴投资收益和经营收入21万元。   

  6.关于内部管理存在疏漏问题。2个单位已完成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工作,1个单位对信息公开不完整不及时问题已经整改。1个开发区对2个驻外办事处财务管理已纳入区结算中心集中核算。

  (二)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基金、新农合医疗基金审计查出的问题。1个县(市)规定补提风险储备金5802万元,新农合医疗基金风险抵押金纳入账核算。

  2.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计查出的问题。1个单位对不符合条件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资金已经收回。推进缓慢的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经过改造已作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定点医院。

  3.关于供热计量装置资金审计查出的问题。市政府下发《长春市热计量问题整改实施方案》,住建部门积极推动整改工作落实。暂停收取每平方米20元的供热计量装置和温度控制装置采购费用,对热计量专项资金结余较大的供热企业已要求企业继续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对6户供热企业挪用的热计量装置费已全部收回。

  4.关于政府投资审计查出的问题。2个开发区针对旧城改造工程质量问题已重新施工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针对提前支付工程款问题,已通过在后续付款中扣除方式进行了整改。1个单位已收回被占用的快速路系统工程回购利息150万元。旧城改造、职教园区项目已调减工程款6122万元。相关单位已签订补充协议,完善合同,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工程管理。

  (三三大攻坚战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扶贫审计查出的问题。1个县(市)区已将档案不规范、信息不精准逐项整改完善。3个县(市)区已制定精细化脱贫方案,建立精细化管理台账。1个县(市)区已配套贫困村农村公路项目资金241万元,通过收回贷款或转为商业贷款方式解决了 “户贷企用”问题。4个县(市)区通过明确抵押物、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确保扶贫资金安全使用2个县(市)区已收回被骗取的扶贫资金和超范围发放的扶贫资金11万元1个县(市)区已将未开展的扶贫项目资金返回同级财政,2个县(市)区未完工扶贫项目已建设完成。4个县(市)区超范围发放的惠农补贴资金已全部收回。3个县(市)区已对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整改。

  2.关于1个县(市)区污染防治审计查出的问题。14项约束性指标已纳入区十三五”规划实施体系,3项约束性指标已纳入统计和考核。双益水务水源井已纳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名录。2个水源地保护区陆域边界已设置了防护网、界桩、界碑和警示标志。三北防护林补植31730亩通过验收4宗未经批准占用土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

  3.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计查出的问题。1个单位正在与银行洽谈,协商终止贷款授信协议。1个企业已归还挪用的10万元债券资金。未及时使用的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已使用73亿元。财政部门正在积极催促长热集团偿还省级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6000万元。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的问题。1个单位严格落实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财务审计费减免政策。4个单位已返还超范围收取的保证金1356万元。1个单位已归还挪用的2270万元保证金。1个县(市)区已退还企业投标保证金85万元,对滞拨的专项资金已拨付1291万元,对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的责任主体进行了处罚。3个担保公司已分别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86%、1.72%、1%。2个担保公司已分别将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提升至75.4%、66%。2个单位已与合作银行续签助保金池贷款业务合作协议。

  2.关于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审计查出的问题。1个县(市)区积极推进粮改饲工作,超额完成粮改饲任务。省级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均已投入生产使用。对超界限确权进行了接边处理,涉及集体土地确权到个人名下的5人土地证重新核定颁发。1个县(市)区高标准农田项目部分标段已建设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已入账核算,千亿斤粮食项目机耕路损坏部分已维修完毕。生猪保险经办企业已赔付养殖户理赔款147万元。污水处理项目已开始运行投入使用。“老旧路”维修改造工程已投入资金1155万元。

  (五)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3家企业通过完善内部规章制度、挂牌转让、减资减层级等方式规范经营管理。1家企业通过进行业务整合,加强绩效管理,提升利润空间。2家企业正在按照盘活资产方案对闲置资产进行盘活。1家企业已对账外房屋、土地、车辆资产进行了账务处理。相关企业已对成本核算不实问题进行了账务处理。3家企业重新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工作。1家企业已获得信息系统核心权限,正在完善股权管理制度。

  三、对未完成整改问题的下一步安排

  由于客观环境变化及历史遗留等原因,尚有36个问题未完成整改。有的问题是长期形成的,有的问题依存的政策法规有所调整,有的问题对应的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有的历史遗留问题整改面临一些困难。这些问题的整改,需要结合政策发展变化和改革的深入推进统筹进行,审慎处理,整改工作尚需一定时日。

  对于这些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已经作出安排。下一步,我们将对照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跟踪督导检查,推进审计整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为实现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