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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审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4-01 08:53    来源:长春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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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春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吉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部署以及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对照《长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工作任务分解表》确定的职责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助力打造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和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审计力量。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牢牢把握审计机关的政治属性,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健全党领导审计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审计机关建设的各方面。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思想、法治理念、法治思维贯穿于审计工作全领域全过程,严格按照宪法和审计法规定的职责范围行使审计监督职能。始终做到坚持依法审计,恪守审计权力边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尊法、审计标准依法,着力推进依法审计实践与法治建设紧密结合、共促互进。二是依法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组织召开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提请审议通过了2020年审计工作计划。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主动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汇报情况、报告工作。2020年,省市领导对审计工作批示21次,有力推进全市审计重大事项落实。三是完善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机制。局党组全面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筹划组织,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审计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先后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研究制定了长春市审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安排,逐个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处室,切实推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实施。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的原则,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深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聚焦主责主业,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我们坚定方向、服务大局、务实担当、聚焦重点,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力服务长春振兴发展。一是聚焦人民生命安全,开展了疫情防控专项审计。突出关注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关注各项优惠政策精准到位情况,关注资金拨管用情况及社会捐赠款物的分配使用情况等,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聚焦长春改革发展,开展了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关注政策不落实及政策措施不适应、不衔接、不配套等问题,集中力量摸清查透,为推动长春改革发展提出务实管用的意见建议。三是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展了“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工作。揭示薄弱环节,防范风险隐患,分析共性问题,提出审计建议,推动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四是聚焦提升资金绩效,开展了财政审计。通过纠正不合理不合规支出,促进节省开支,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五是聚焦民生利益保障,开展了民生资金及项目审计。突出关注民生领域的薄弱环节,关注民生政策的普惠性、基础性和兜底性,促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六是聚焦权力规范运行,开展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全面辩证地看待审计发现的问题,客观审慎作出评价和结论,既保护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又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七是聚焦问题解决,扎实督促审计整改落实。积极落实审计整改跟踪督导检查责任,出台了《长春市审计局推动审计整改跟踪督导检查制度》,通过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整改责任单位的沟通、协调、配合,确保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完善制度体系,持续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以保障依法独立开展审计监督为目标,不断完善审计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体系,使审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一是持续推进审计程序制度化建设。制定21项制度,规范了各业务处室、审计组和审计人员的审计现场行为和审计调查取证行为,明确了调查取证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复议工作程序等各类程序,提高了审计质量。二是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讨论决定,重大审计项目提交局业务会集体审定。对审计项目安排、重要审计方案、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重要对外合同的签署等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三是严格落实征求意见回复工作。按照审计法定权限,结合具体工作职责,认真研究并回复各级规范性文件、政策、规章等征求意见,提出与依法审计职责相符合的修改意见。四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信息共享、违法问题线索移送等工作。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与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五是加强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根据国家和本市重大政策调整,以及上位法制订、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做好审计工作相关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建立即时清理工作长效机制。六是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请资深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在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中的作用,为规避法律风险、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了保障。

四、坚持依法审计,持续强化对审计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始终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强化对审计监督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审计计划、实施、审理、报告等各环节既相互制约又协调有序的审计权力运行机制。一是严格依法文明审计,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顺利推进。通过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告知被审计单位审计人员、审计事项和审计工作纪律等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调查了解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重要管理事项等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审计组组长审核、业务处负责人复核、法制部门审理、审计业务会议审定等分级审计质量控制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长春市合法性审查意见书提出的意见,及时申请、调整、修改和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调整了行政强制和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流程,形成相互制约又协调有序的审计权力运行机制。继续落实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配合司法部门完成了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吉林)的运行工作,实现了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信息的动态管理。同时以审计大讲堂、专题培训等形式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努力提升依法审计能力。三是严格审计执法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对照省厅审计过程监督全覆盖模式,突出问题导向、突出执纪预防、突出抓早抓小,构建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局机关纪委、被审计单位的“2+1”监督模式,延长监督链条,扩大监督范围,实现审计人员进点前谈话提醒全覆盖、被审计单位反向监督权力提醒全覆盖、被审计单位函询回访全覆盖、现场监督审计业务处室全覆盖、现场监督外县区驻点审计全覆盖。四是坚持全程管控,全面提升审计工作质量。深入开展了“更新审计理念、提升监督质效”专题活动,积极开展审计质量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县(市)区审计机关、各室的案卷质量进行核查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时整改,对需要统一规范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下发同步解决,对不明确的问题,请示上级答复后,统一口径操作组织全市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发挥标杆示范作用,在今年的优秀审计项目评选中,局1个项目被审计署评为全国优秀审计项目三等奖,2个项目分别被省审计厅评为全省优秀审计项目一等奖、二等奖。五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持续加强官方网站建设,健全了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范围、方式和程序。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同时,认真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

五、落实学法制度,提升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意识和能力

认真落实学法用法制度,积极拓宽培训途径、丰富培训内容,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引导审计人员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提升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始终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主要负责人及党组成员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述职内容。全面落实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通过开展党组会学法,党支部党小组专题学法等方式,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民法典、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法治能力和水平。二是全面落实普法宣传责任。进一步明确“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内容与职责分工,按照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计划》,审计人员充分利用审计进点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结果公示、审计整改等多个环节,采取面对面解读、现场说法、以案释法等方式,向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广泛宣传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扩大审计法律法规的知情面和影响力。三是积极开展旁听庭审活动。按照《关于推动吉林省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有关要求,将审计人员旁听庭审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步骤,纳入学法用法日常工作。2020年,受疫情影响,采取网络旁听庭审的方式,组织局领导及审计人员观看了行政案件庭审视频,进一步提升了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责任意识。四是持续加强审计人员法治能力建设。认真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全面履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定了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审计干部培训计划等,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和普法宣传活动。定期开展“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开设宪法宣传网络专栏、依托省厅研发的“宪法审计法知识有奖问答”小程序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宪法宣传,促进了宪法精神的多渠道传播;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开展宪法宣誓仪式,增强了审计人员的国家荣誉感、社会责任感和职业使命感;积极参加长春市“宪法知识考试”、“五法”普法知识竞赛等活动,进一步推动了审计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

2021年,长春市审计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党对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以完善制度机制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建设水平为着力点加快推进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为建设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和特大型城市贡献审计力量以优异业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长春市审计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