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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审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7-18 09:43    来源:长春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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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长春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落细各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任务要求,全面推进依法审计实践与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紧密结合,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审计“经济体检”作用,为长春振兴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审计监督服务保障。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大政治规矩,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一是坚持政治统领审计工作。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对审计工作集中领导的各项要求,切实履行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组织召开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并抓好议定事项落实,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送各类要情专报及综合报告7篇,均得到了市领导批示。二是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实施方案》要求,逐条逐项加以梳理,制定贯彻落实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确保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有果。三是充分发挥局党组推进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的牵头抓总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十四五”长春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制定下发《2021年长春市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四是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送公示制度。按时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高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紧紧围绕重点任务,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开展审计监督。一是开展重大政策跟踪审计,有力保障了政令畅通。二是开展财政审计,有效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效能。三是开展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全力推动兜牢民生底线。四是开展资源环境审计,深入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五是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六是配合做好各级巡视巡察和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我市反腐倡廉建设。
  三、完善规章制度,切实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以保障依法独立开展审计监督为目标,不断完善审计制度规范,使审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一是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修订完善工作规则,重要事项决策一律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经集体讨论决定。二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审计报告和违纪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坚持依法审理、严格把关。三是推进审计程序制度化建设。根据新修订《审计法》的规定,细化了审计流程,制作了相关规范性模板。编印《审计业务问答》,对常见审计问题统一定性标准,规范处理处罚适用法规。四是与时俱进清理完善规章制度。根据上级重大政策调整,以及上位法制订、修改、废止情况,动态做好我局相关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建立即时清理工作长效机制。五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制订文件、对外签订合同之前,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同时,按照审计法定权限,结合我局具体工作职责,认真研究并回复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政策、规章等的征求意见,提出与依法审计职责相符合的修改意见。六是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日常法律事务,为规避法律风险、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
  四、依法履职尽责,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审计。坚持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审计执法全过程,推动形成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的良好氛围。一是严格规范审计执法,确保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严格依照《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审计,严格规范审计取证、账户查询、资料获取等行为,严格规范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线索移送等工作,1个审计项目被市司法局评为全市优秀行政执法案卷和优秀行政执法案例,并被推荐参加省优秀案例评选。二是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及时申请、调整、修改和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形成相互制约又协调有序的审计权力运行机制。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参加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暨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完成了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的信息填报工作和新式执法证申领工作。四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坚持从严从实正风肃纪。围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经常性警示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引导审计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五是积极开展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引导审计人员树立精品意识。27个项目被评为2021年长春市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其中3个项目被省审计厅评为全省优秀审计项目,有效促进了审计质量不断提高。六是主动接受监督,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各方面监督。持续加强官方网站建设,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范围、方式和程序。
  五、加强宣传引导,全面提升依法审计意识和能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提升法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领导干部模范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民法典》、新修订《审计法》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法治能力和水平。二是多渠道提升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能力。认真落实学法用法制度,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引导审计人员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提升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始终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和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全市审计干部参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专项答题活动”,进一步引导审计干部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法治的崇尚,保持对审计事业的忠诚和对审计职业的操守。三是坚持在审计一线执法普法。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采取面对面解读、现场说法、以案释法等方式,坚持在审计一线以执法促普法,把法治宣传、普法责任制融入审计过程、问题整改等各项工作中。
  2022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更高站位、在更高起点上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着眼全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围绕建设长春现代化都市圈、打造“三强市、三中心”、推进“六城联动”、实施“十大工程”,找准审计监督的切入点、结合部和突破口,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为长春振兴发展率先突破做出应有贡献。
  

 

  长春市审计局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