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审计动态 > 通知公告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8-17 16:59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

【字体: 打印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省级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726日在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省审计厅厅长  赵振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审计厅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结果表明,2022年全省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苦干实干、奋勇争先,吉林振兴发展取得新的重要进展。

——有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加快企稳回升。坚决落实中央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及时出台稳定全省经济增长措施,推动全省经济加快复苏。严格落实国家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助企纾困,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711亿元。持续加大财力下沉,重点向困难县区倾斜,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发行新增专项债券718亿元,支持688个重大项目建设,有效发挥专项债券投资拉动作用。筹集发放消费券,支持开展商贸流通促销活动,促进全省消费恢复。

——兜实兜牢民生底线,持续改善民生福祉。全面完成50项重点民生实事。省级筹措拨付182亿元,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教育教学,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省级筹措拨付54.3亿元,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保障92.5万城乡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按计划实施4248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创业,稳住就业基本盘。支持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实现医保基金市(州)级统收统支。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各类风险隐患。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优先保障领域,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550万亩,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助力扛稳国家粮食安全重任。严控高风险地区新增债务限额,发行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601.8亿元,缓解全省债券到期偿债压力。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争取金融专项债券,指导帮助重点金融企业处置化解风险。

——深化落实整改机制,持续加强审计整改。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多次召开省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坚持把审计整改放在与审计监督同等重要位置谋划、推进和落实。推动与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的贯通协同,深化落实“1+1+N”整改责任机制,进一步压实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和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责任。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468个问题基本整改到位,推动完善制度34项。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2022年度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及相关政策落实、省发改委组织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情况。结果表明,两个部门积极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保障重点支出,省级预算得到较好执行。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预算编制不够精准。一是4项中央和11项省级转移支付预计数13.92亿元、2项资金投资计划1.7亿元,未按规定在上年底前下达二是4项中央和3项省级资金未细化到具体部门或项目22亿元,全部在执行中分配下达;三是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2010万元。

2. 预算执行不够严格。一是2项中央和8项省级转移支付资金13.84亿元未在当年下达拨付;二是8项中央和3项省级转移支付资金10.17亿元未按规定时限下达。

3. 项目推进不够有力。一是13个中央和7个省预算内项目、中央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工作进展缓慢,有5.92亿元资金当年未执行。二是5个中央和1个省预算内项目未开工建设。

4. 绩效管理不够完善。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存在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指标设置不够精准、管理工作推进不够到位等问题,如有的项目支出未按规定设置绩效评价指标、有些绩效指标值不能量化、有的项目资金未按要求开展绩效评价。

(二)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16支省级政府投资基金、67支参股子基金管理运行绩效情况审计。结果表明,主管部门、基金管理机构能够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持续聚焦我省重点产业、关键领域,发挥资金杠杆效应,有效发挥基金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基金募集不到位。2支母基金和7支子基金未完成募集计划,协议约定的社会资本等投资64.84亿元未到位;3支子基金合同约定社会资本投入比例低,社会资本投入仅占全部到位资金19.7亿元的3%。二是基金投资不规范。2支母基金和13支子基金按约定应完成省内投资39.4亿元,实际投资19.5亿元,少投资19.9亿元;3支子基金违规采取明股实债或出借资金方式投资项目5.21亿元;2支基金违规向投资人承诺并支付投资最低收益7698.7万元。三是基金投资效率不高。16支母基金结存56.93亿元,其中4支母基金投资进度缓慢,资金结存9.14亿元;4支子基金闲置7.45亿元,未用于投资,最长达8年。

(三)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审计313县地方政府财政收支情况。结果表明,各市县能够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加强财政管理,保障了地方政府平稳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收入管理不规范。3市县应收未收土地出让收入等48090.76万元;6市县应缴未缴耕地开垦费等13940.79万元;2市县将定向捐赠等收入缴入国库3983.23万元,造成财政收入不实;2县未清理收回存量资金1752.61万元。二是财政支出不合规。12市县新增超支挂账816790.8万元;2市挪用物业维修资金2700万元,用于补充单位经费等支出;6市县未及时拨付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等30825万元。三是财政风险控制不严格。1市违规为企业承诺偿还贷款、回购股权,涉及资金6870万元;1县政府要求融资平台公司以借款形式投资民营房地产开发公司3800万元,到期未收回;1县违规以办公楼等资产入股融资平台公司。

二、省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一)省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18个部门及所属78家单位2022年收到的财政预算拨款92.55亿元,对政府采购等情况进行数据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能够持续规范预算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预算执行总体相对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预算资金统筹力度不够。10个部门单位未及时清理上报存量资金1488.63万元、应缴未缴土地征收补偿款1149.76万元;5个单位勘察设计费等经营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11555.27万元;2个部门参与分配的转移支付资金闲置在下级财政和主管部门5319.98万元,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2. 预算执行不严格。22个单位年初预算总体执行率未达90%,最低为67%25个部门单位16个项目年初预算安排1752.64万元未支出、44个项目年初预算安排13907.89万元仅支出5905.5万元。

3. 政府采购管理不到位。36个部门单位128个项目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涉及资金14.42亿元;139个部门单位405个项目未按规定在6月底前提报采购计划,涉及资金20.1亿元;11个部门单位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或未在政府采购电子商城购买服务,支出354.03万元。

(二)高校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审计13所高校财务收支情况。结果表明,各高校能够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各项教育政策要求,认真执行高校财务制度,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发现的主要问题:

1. 助学金等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3所高校未对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1826名学生给予资助;5所高校未按规定比例提取学生资助资金6822.74万元;4所高校未按规定时限发放1733名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等,涉及资金1218.75万元;6所高校54个科研项目未按期完成、335个科研项目未按期验收。

2. 财务收支管理不严格。9所高校未按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5315.22万元;2所高校未及时清理上报存量资金834.12万元;2所高校未经主管部门审批贷款14500万元,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借款;1所高校应缴未缴1075名教职工养老保险3498万元。

3. 资产管理不规范。5所高校少计实习实训中心楼等固定资产14415.5万元、土地等无形资产28.3万平方米;3所高校应计未计对外股权投资5802.8万元;2所高校未经审批出租、出借房产,涉及面积3780平方米;5所高校56处房屋未办理产权或房屋闲置。

三、重大政策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一)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59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效益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相关市县政府及项目单位能够积极谋划项目,争取专项债券资金,推进项目建设,有效发挥专项债券稳投资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项目推进不到位。210个项目未确定具体明晰的建设内容无法实施,需要调整资金用途,资金闲置16.81亿元;7市县22个项目因未能取得建设用地手续等原因,项目准备不充分难以按时开工,资金闲置59.93亿元;13市县41个项目未按计划推进建设,资金闲置75.37亿元;6市县24个项目未按期完工,资金闲置6.55亿元。

2. 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5市县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债券资金74.13亿元;29个项目实际用款需求和资金安排存在错配,其中:16个项目专项债券实际需求87.25亿元、审批获得45.06亿元,资金缺口42.19亿元,23个项目超用款需求申请专项债券造成资金闲置32.74亿元;6市县超工程进度拨付专项债券127.61亿元;3市将债券资金从债券收款账户转入其他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62.36亿元;28个项目在未开工的情况下预付工程款3.88亿元。

3. 项目管理成效不明显。4市县 9个已建成项目闲置或利用率低,收益未达到项目自求平衡方案设定目标;13个项目合同金额超出投资概算27.04亿元;3市县12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债券资金在项目单位结存4.96亿元。

截至目前,各地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有21个项目通过加快办理前期手续或调整程序等方式已开工建设;通过及时拨付资金、盘活存量和新增融资等方式完成整改108.93亿元。

(二)耕地保护审计情况

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相关审计中,持续关注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保护等促进粮食安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结果表明,各地能够按期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黑土地保护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82.7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73万亩黑土地保护任务、8.7万亩保护性耕作任务、10.64万亩耕地轮作任务未完成;3市县2.2万亩秸秆机械化混埋还田任务、8.74万亩粮改饲种植任务、28.44万吨收储任务未完成。二是未及时拨付项目资金。2市县应拨未拨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33758.46万元,2县滞拨耕地轮作补贴等1160万元。三是项目管理不到位。2市县0.59万亩耕地用于旅游景区开发,存在非粮化”“非农化问题;5市县29.7万亩高标准农田、346.48万立方米耕地表土剥离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33.61万亩高标准农田未上图入库、部分高标准农田存在路肩缺失现象或未建立表土剥离相关制度。

(三)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工程等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10县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工程项目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地能够较好落实各项政策,实施相关项目,秸秆综合利用率显著提高,肉牛饲养量增速明显。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推进不到位。4县秸秆饲料化等项目推进缓慢,涉及资金1764万元;6县肉牛大村购买防疫服务工作推进缓慢,涉及资金378万元。二是未按进度拨付资金。4县未拨付已完工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16062.13万元;3县未按进度拨付秸秆变肉项目资金1618.3万元。三是省内肉牛精深加工产业链有待延长。省内肉牛精深加工企业和规模化屠宰场较少,10县出栏肉牛91万头,省内屠宰加工0.33万头,省内屠宰比例不足1%,其余活体肉牛销往省外,肉牛深加工产业外溢情况突出。

(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和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及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绩效情况审计调查,延伸审计了24县资金具体使用情况。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和市县采取资金奖补、融资担保等方式持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有力推动我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优惠政策未落实。未按省政府要求对25户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28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未享受奖补资金支持,7户企业未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二是资金下达使用不够规范。6市县未及时拨付支持中小企业等专项资金11470.82万元;2市县超范围使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等14.64万元,用于购置健身器材等支出。三是项目管理有待加强。12个创业孵化基地在孵企业数量等指标未达到申报要求,申请并获取资金78万元;11户担保公司多申报并获取小微企业担保费降费奖补资金3.8万元; 2县未按要求建立专精特新本地优质种子企业库。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一)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316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了就业目标任务完成和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

1.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方面。3市县拖欠14家培训机构和企业补贴资金615.16万元;12市县向财政供养人员等不符合申领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人员发放补贴资金50.44万元,涉及61户企业和338名培训人员;3市县9户企业虚报职工人数获取以工代训补贴资金73.99万元;2市县5户企业通过虚假培训骗取套取培训补贴资金431.84万元。

2. 就业补助资金方面。2县未及时拨付就业补助资金917.44万元;17市县向256名已领取养老待遇等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资金64.98万元;4市县向23名财政供养等人员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52.24万元;5市县向33名单位职工等不符合申领就业见习补贴条件的人员发放补贴资金23.45万元;1县违规录用虚假评定的公益岗残疾人员2人,涉及资金12.22万元。

3. 失业保险基金方面。15市县向92名已享受养老待遇等人员发放失业保险资金50.31万元;2市县19户中介机构未及时支付用工单位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补助等3677.93万元;5市县9户企业临时招揽社会人员181人,通过为其缴纳1个月失业保险后办理减员手续的方式,骗取失业补助67.77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各地已经追回资金483.84万元,促进拨付补贴资金4347.74万元。移交移送纪委监委、地方政府调查处理的12条重大问题线索,目前有3人被立案侦查、2人被开除、6人被纪律处分。

(二)扶贫项目资产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14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绩效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相关县能够按照规定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推进扶贫资产发挥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产资金管理薄弱。13县应计未计扶贫资产、未登记资产清单,资产底数不清,涉及932项资产12.58亿元;627个产业化等扶贫项目,到期未收回扶贫资金4246.85万元、收益金158.33万元。二是收益和绩效不佳。967个产业化扶贫项目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闲置,涉及项目总投资15060.22万元;741个产业化扶贫项目,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向村集体兑现收益1047.06万元。三是项目后续管护运营不到位。1128项扶贫资产后期管护不到位,光伏板、棚膜等项目资产损坏不能使用;5126个项目存在未签订管护协议、合同未明确约定收益分配和管护责任等运营管理漏洞。

审计指出问题后,各县通过补录资产清单、调账处理、归还资金原渠道等方式进行整改,已整改金额13.5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8项,处理有关责任人1人。

(三)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审计情况

在各审计项目中持续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落实等情况重点关注。结果表明,各地各部门能够认真落实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相关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及时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10市县1部门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工程款等39410.49万元,1市4单位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等777.51万元,7市县7单位未及时返还履约保证金等2834.02万元。二是未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6市县1单位未按规定收取86个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9084.29万元,1县未收回垫付的农民工应急周转金1932.15万元,5市县3单位未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四)学前教育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43县学前教育发展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相关市县积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落实学前教育发展相关政策,学前教育水平得到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规定要求未落实。5市县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未达到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定的50%要求,5市县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未达到80%的要求;6市县未将配套幼儿园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二是专项治理未完成。5市县未完成76所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等专项治理任务;10273所学前儿童服务点(无资质幼儿园)有223所存在消防、卫生安全隐患。三是经费补助资金未到位。4县未按规定拨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342.24万元、学前教育公用经费511.89万元;2县滞拨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699.15万元、未及时拨付幼儿园建设项目工程款702.52万元。

(五)全省疫情防控接受捐赠款物审计情况

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开展疫情防控接受捐赠款物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各部门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执行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相关规定,平稳有序地推进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和调拨。但个别部门和单位还存在物资管理不规范、分配不及时、相关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各地各部门对审计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审计意见,能够做到立审立改。通过审计,促进加快分配拨付资金1716.36万元、调拨物资12.2万件。

五、国有资产资源审计情况

(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3个省直部门、8个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各部门加快推进生态强省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不到位。8市县超过两年批而未供土地1271.87公顷,5市县因调整产业规划等原因导致闲置土地199.89公顷,14个项目未批先建占用土地6.95公顷,5市县应在十三五期间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废弃矿山245处尚未得到有效恢复。二是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1178.8公顷安全利用类耕地未得到有效治理,2县未对3家符合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排污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1市生态修复改造等2个建设项目未办理环评即开工建设。三是资金和项目管理不规范。4市县应收未收土地出让价款、土地租金等3.75亿元;4市县1部门未及时征收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等5670.02万元;2市县滞拨大气污染防治等资金1221.5万元;2市县2部门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等7个项目未按期完成。

(二)松花江流域水体专项治理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212县松花江流域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相关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市县能够积极开展松花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域内水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019年至2022年,8市县有12个国、省水质考核断面部分月份未达考核目标,其中5市县6个国、省水质考核断面个别年度有36个月水质为劣五类。二是3市县5户工业企业排放污水中化学需氧量等因子超标、11户企业污水超量排放。三是24个已完工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后续管理和维护不到位,部分河段仍存在返黑返臭现象。四是2市县污水处理站、垃圾转运站等3个项目运营资金未落实,项目闲置。五是512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与处理能力不适应,实际污水处理量均未达到设计能力的50%

(三)企业国有资本运营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8户省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企业近5年经营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省属企业能够积极推动国企综合改革,健全完善决策程序和内控制度,不断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

1. 债务风险管控方面。一是2016年至2021年,5户企业融资余额从444.04亿元增至2087.76亿元,年均增长60%,企业融资规模增长过快,偿债压力大。二是2016年至2021年,5户企业融资共计2904.66亿元,其中用于偿还以前年度银行贷款和企业间拆借2068.4亿元、占比71.21%,用于主业实业支出836.26亿元、占比28.79%,债务资金用于主业实业比例较低。三是4户企业经营亏损,1户企业收入不能覆盖当年利息支出,企业盈利能力不足。审计还发现2户省属企业为帮助其他4户省属企业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借款37.44亿元,截至审计时,因4户企业经营亏损等原因,借款尚未收回。

2. 企业经营管理方面。一是1户省属企业下属的1家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陷入困境,累计亏损113.19亿元,已资不抵债。二是2户省属企业对民营企业借款逾期未收回1.22亿元;1户省属企业因债权抵押资产管理不到位,债权5.18亿元和利息3.01亿元未收回;2户省属企业对外发放委托贷款和借款7.7亿元逾期未收回。上述资金存在损失风险。三是1户省属企业对2户民营企业投资1.54亿元,2户企业现已停产停业;1户省属企业在西藏投资1.73亿元,投资的企业经营亏损,厂房和设备长期闲置。企业对外投资效益不佳。

3. 资产管理方面。1户省属文旅企业的3处房产1.57亿元因位于景区或水源二级保护区,无法施工及运营,资产闲置;1户省属企业收取的商品房、厂房等抵债资产1.04亿元闲置。

对本报告反映的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有关市县、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省审计厅将认真履行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责任,清单化管理、机制化推进审计整改。省政府将在年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全面报告整改情况。

六、审计建议

(一)推动重大政策落地落实,促进吉林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是深入推进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进一步抓好发展六新产业、建设四新设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生态强省建设等重大政策之间的统筹衔接、一体推进;用足用好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做深做实项目储备,合理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减税降费、清理拖欠等助企纾困政策,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统筹用好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支农支小贷款等各类财政金融工具,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三是持续加大对就业、教育、住房、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投入力度,突出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扎实办好民生实事。

(二)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财政管理机制。一是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力下沉,兜牢市县三保底线。二是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集中更多财政资源办大事、办要事。三是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强化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加强绩效结果应用。四是严格规范财政收支管理,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违规举债,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追责问责,强化财经纪律的刚性约束,促进公共资金资产资源安全高效使用。

(三)提高风险防控能力,防范化解经济风险隐患。一是财政方面,要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化解地方债务存量、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强地方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过程管理,确保债券资金借得来、用得好、还得上、管得住。二是省属国有企业方面,要立足服务吉林振兴,坚持专业化发展,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投资管理,坚决控制非主业非优势业务盲目扩张;要强化风险防控,抓紧梳理风险点,及时预警处置,尽早化解风险,守住金融、债务、信访、安全、稳定底线。三是生态环境和粮食安全方面,加大对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推进城市和乡村黑臭水体治理,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要求,加强黑土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

(四)强化整改机制落实,切实提升审计整改实效。一是持续压实责任链条,健全审计整改的领导机制、责任机制和落实机制,夯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积极构建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整改总体格局。二是深化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其他监督贯通协同,落实并完善整改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工作机制,切实形成监督整改合力。三是深化整改结果运用,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依法忠诚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省人大监督,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 本报告对地市级行政区、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统称为市,县区级行政区、其他经济开发区统称为县,省级一级预算单位统称为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