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长春市审计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报告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和省委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要求全市各部门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市委审计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专题听取审计整改情况汇报,要求压实整改责任,完善整改制度机制。市政府坚持高位推进,以高质量审计整改提升政府管理水平和治理效能。
市审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整改工作部署,依法加大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整改工作机制,出台审计整改业务流程,落实分类整改要求,实现“全口径、全周期、全链条”规范管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紧盯整改台账,抓好跟踪问效,持续督促核查,推动审计整改落实落细。
有关县(市)区、部门和单位能够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稳步推进整改工作。针对审计查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取得一定成效。截至2024年11月底,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275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263个,整改率95.6%。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问题,已制定整改措施,正在有序推进。目前,通过拨付或收回资金、会计调账、核减投资等方式整改金额共计37.8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35项。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政策落实需进一步强化问题。财政部门组织相关单位积极开展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系统的对接和调试工作,基本实现电子化收缴。
关于财政管理精细化程度有待加强问题。财政部门在组织编制年度预算时,进一步强调各部门要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后,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在规定时限内下拨资金。
关于预决算编制审核不够细化不够完整问题。财政部门加强对各部门编报决算的监督审核,2个部门的下属单位已开通零余额账户,实现单独编制预决算。10个单位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全口径编报预算。
关于专项债券管理使用不够规范问题。财政部门责成项目单位加强债券资金管理,严控专项债券支出范围和支出进度,1个项目超进度拨付的债券资金已形成相应的实物工作量,2个项目超出使用范围的专项债券资金2183万元已归还。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部门预决算管理仍不够完善问题。4个部门统筹考虑上年度结余和实际工作需要,确保科学编制预算。3个单位上缴非税收入258万元。2个部门加快支出进度,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1个单位完成账套合并,实现决算编制完整。
关于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16个单位将专项结余等存量资金1237万元上交财政。1个单位收回被占用的土地储备资金及孳息1749万元。2个单位切实推进项目实施,将结余资金237万元上交财政。
关于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5个单位加强内控管理,进一步强化合同签订和执行。2个单位规范会计核算,对注销企业进行了财务清算。8个单位强化信息系统管理,定期开展安全保护等级测评,并按规定留存网络日志。
(三)城区和开发区财政收支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拖欠企业账款等问题。3个城区、开发区加大拖欠账款清理力度,积极筹措资金,已支付相关款项1420万元。1个城区将违规收取的质保维修专项资金返还给相关企业。
关于财政收支管理不精准问题。3个城区、开发区加强财政收入核算管理,将非税收入1584万元补缴入库。1个开发区将以前年度滞留的专项资金145万元作为存量资金统筹使用。
关于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问题。1个城区将违规设立的融资担保风险补偿金收回区财政。1个开发区通过司法程序积极催收,收回垫付的应急周转金151万元。
关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疏漏问题。1个城区加强建设项目前期管理,10个项目已取得相关审批手续。3个城区、开发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8个项目已完工或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政府投资项目方面。关于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问题,建设单位加强项目流程管理,严格执行先批复后建设、先审查后开工的规定,1个投入使用项目已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关于工程建设成本未能得到有效控制问题,建设单位完善工程成本管控制度,审减和扣回多计工程款1225万元。关于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亟待加强问题,建设单位强化合同审核管理,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建设资金。
乡村建设行动方面。关于村庄规划工作推进缓慢问题,205个行政村已完成规划编制并取得审核批复。2个行政村对村庄规划中不准确内容进行了修改。关于财政投入保障政策未落实到位问题,涉事地方政府出台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确保支出范围、支出比例符合相关规定。超进度拨付的债券资金4658万元已收回国库。农村公路管理日常养护资金已列入当年预算。关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涉事地方政府制定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在年度项目计划实施前要充分沟通,不得重复立项。项目单位对建设内容与设计不符项目进行检测并对工程款进行核减。农村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已完成,并按规定开展水质检测。
秸秆综合利用方面。关于秸秆综合利用相关任务尚未完成问题,相关部门联合制定方案,对下一步工作进行计划安排,今后将严格按照下达任务完成作业。关于部分专项资金未得到有效使用问题,相关部门完善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按照上级下达使用范围,规范使用约束性补助资金。关于项目补助申报审核流于形式问题,相关部门加强系统和人工复核,对未达到保护性耕作和秸秆还田作业标准的地块在发放补贴时予以剔除;对不符合要求的粮改饲项目取消项目单位补贴资格。
供销合作社方面。关于社有资产管理不精准问题,1个供销社将房产、土地共计43处录入社有资产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做到账实相符。1个供销社将闲置的2处房产用于开放办社,闲置的设备用于惠农服务中心项目。关于对外经营和财务管理效果不佳问题,1个供销社制定资产公开招租管理办法,规范基层社资产对外出租程序。关于综合改革任务推进不深入问题,1个供销社对农合联成员单位进行清理核查,现有成员全部签署了开放办社协议。2个供销社完成土地托管任务指标,土地托管面积实现新增。
(五)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有资源资产“大起底”方面。关于沉淀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56个单位将财政存量资金、结余的其他资金13746万元上交财政统筹使用。关于事业收入方面存在的问题,6个单位上缴非税收入、股权投资收益248万元。关于对外投资方面存在的问题,1个单位将投资企业纳入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收回现金股利700万元。关于国有重点资产方面存在的问题,9个单位针对账实不符的31处资产按照会计制度要求进行了账务调整,规范财务管理。6个单位已对10处房产进行确权,确保国有资产权属清晰。20个单位通过拍卖、调配使用等方式盘活闲置房产52处。关于应收债权方面存在的问题,13个单位积极追偿债权,已收回或清理债权2354万元。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关于基础工作管理薄弱问题,23个单位将账外资产共计708万元补记入账。7个单位将9个已完工项目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核算,涉及金额36306万元。关于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低下问题,14个单位通过维修改造、调拨等方式盘活1处房产、42.5公顷土地、价值1626万元设备。关于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问题,2个单位收回违规出租出借的资产,并上缴租金收入377万元。21个单位完善资产划拨手续、对报废资产进行处置、补记账外资产,确保国有资产账实相符。
自然资源资产方面。关于未按规定程序实施公园配套服务项目问题,5个公园规范配套服务经营项目管理,新增租赁项目已按规定程序实施。
三、后续整改工作安排及措施
从整改情况看,除已完成整改的立行立改类问题外,部分问题的整改需分阶段完成或持续推进,如部分因地方财力不足未整改到位问题,需要相关地区加大财政收入组织力度,优化支出结构,稳步推进各项政策落实到位;部分国有资产权属不清、闲置等问题,由于时间跨度大、手续资料不全等原因,厘清权属难度较大,需加大后续整改工作力度,促进资产进一步盘活利用。
下一步,市政府将认真落实本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督促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整改,同时强化源头治理,深挖问题根源,突出建章立制,推动整改合规到位、扎实有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不断深化和巩固审计整改成效,以高质量审计保障我市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