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0日至5月23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长春市审计局党组(以下简称市审计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5年8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自收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市审计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迅速部署,压实责任。 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有关精神,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整改要求,形成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二是精准施策,狠抓落实。 对照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和清单,明确目标、责任与时限。建立台账管理、对账销号机制,定期调度进展,确保整改有序推进。三是贯通融合,提升效能。 将整改与审计履职、服务大局相结合,开展专项活动反思差距,把整改要求融入审计计划、质量控制、队伍建设等环节,通过民主生活会凝聚共识、激发干劲。四是建章立制,巩固长效。 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剖析制度根源,举一反三完善制度体系,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的问题。
1.深入推进政治机关建设。一是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修订党组会议事规则,固化“第一议题”制度。针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研讨,制定落实举措并形成报告。明确由办公室专人常态化整理学习资料,报审后列为会议“第一议题”。二是深刻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围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目标,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了解本市产业发展与政策需求。2025年,组织开展了全市科技创新发展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揭示了科创资金投入占比低、项目推进缓慢及运营效果不明显等问题,推动科技创新政策落地见效。实行审计项目计划动态调整工作办法,明确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产业发展新动态,对年度审计项目进行中期调整,确保审计监督及时跟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2025年8月,筹划召开了市委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后通过任务清单及“季度调度、定期报告”机制跟踪督办,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2. 围绕中心工作履职担当。一是强化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职能。在审计项目计划立项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密围绕中心工作,不断加强与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广泛收集各方意见建议,深入研判中心工作和群众需求,确保审计项目立项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2026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中,直接服务全市重点攻坚任务的项目占比提升至23%。二是着力提升审计监督质效。结合“科学规范提升年”活动,在全市审计机关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提升活动,完成对449个项目的自查,整改174个具体问题,前期通报的13个项目问题全部落实。与组织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推行“任中为主、离任结合”的经责审计安排,2026年经济责任任中审计占比提升至64.3%。完成电子数据目录更新,并通过培训会等方式向各业务处室宣传推介了现有数据资源及三级共享平台内容,为数据审计提供了有力支撑。完成近五年审计问题清单库的构建,上线人工智能辅助检索功能,实现了对审计问题定性及依据的智能匹配与推荐,有效提升了审计标准化与大数据应用水平。三是强化审计整改跟踪问效。对持续未整改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坚持分类施策、定期调度。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督促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实行分类评估、分阶段推进、分方式落实,推动21个问题得到整改。完成整改审核流程细化,审计组对照被审计单位的措施与证据逐项严格核实。严格执行“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的动态管理机制,确保了整改质量真实可靠。制订完成《长春市审计局审计整改工作规程》,由牵头处室定期汇总整改进展,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先后向市领导汇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进展情况6次。建成审计移送线索台账系统,完成2022年以来线索梳理,实现季度常态化更新与跟踪。
3. 持续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一是充分发挥审计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更新市委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联络员名单,确保沟通顺畅。审委办牵头制定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分工与时限,强化督办职能。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2025年按时报送多份重要审计报告,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审计呈报的重大事项、反映的关键问题作出重要批示,推动相关问题短期内即取得实质性进展,切实提高了审计工作权威性。二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完成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即时通讯平台及内网系统的全面搭建,确保双向沟通顺畅。审委办专项督促各县区完成相关制度建设。通过函询、召开研讨会并整理形成备忘录等方式与审计委成员单位及各联络员、经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等进行沟通交流,协调有关事项,实现会议效果,确保各项协调议事机制得到正常运行。
4. 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治责任。一是着力抓实保密工作。完善离职离岗人员保密管理制度,通过签订承诺书、建立定期报告机制及开展保密提醒谈话,实现闭环管理。完成政务内网机房监控存储硬盘更换,录像存储时间达到规定标准。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清单,组织党组专题学习宣传工作条例等文件,建立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年度述责述职。细化“一岗双责”要求,规范相关报告材料撰写,并建立审查机制,确保内容全面、责任落实。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5.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先后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审议通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与《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在局党组班子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列为班子及成员对照检查必备内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得到极大加强。
6. 强化监督职责履行。一是强化纪律检查业务学习。按要求完成前期线索处置材料的全面归档。研究制定了常态化“四风”检查方案,组织各处室自查并由机关纪委开展复查,推动监督常态化、具体化。进一步规范了谈话程序,对相关同志进行严肃提醒谈话,提升监督执纪规范性。二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修订完善《长春市审计局执纪监督工作试行办法》,明确并加大了对审计现场的监督频次与力度。截至2025年底,已实现对所有业务处室审计现场监督的全覆盖,完成对全局所有业务处室的重点审计项目的廉政回访工作。严格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计划,通过台账动态管理及适时优化调整,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推进。
7. 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一是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参照局内控制度规范机关服务中心管理,并制定专门制度,食堂设立专人负责,严格采购验收与库存管理,加强财务制度学习与支出审核,严禁经费混用。完成了对遗漏的固定资产的账目补记工作,进一步严格落实入账与核对流程,实现账实相符。二是坚决遏制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强化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的学习培训与过程指导,加强审核与后续核查处理,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开展全员警示教育,通过召开大会、通报剖析、组织排查反思等形式强化震慑,并将其纳入新入职及关键岗位干部廉洁教育必修内容,切实筑牢纪律规矩意识。
(三)关于聚焦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的问题。
8. 切实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中,严格执行会前认真自查,会上开展具体到人、直面问题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会议严肃规范。制定并实施《“四种形态”谈心谈话实施方案》,明确了谈话对象、内容和频次,推动谈心谈话常态化、规范化,加强了干部思想沟通与队伍凝聚力。
9. 全面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一是着力加强统筹谋划。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库并实施动态管理,在干部选拔中优先使用,实现年轻干部配备目标。按照条例完成空缺副处职位选拔,并制定长期接续规划。后续将通过考录、遴选等方式继续补充专业人才,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持续优化队伍专业结构。二是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全流程材料归档清单,明确必备归档材料。做到材料及时,完整、规范归档,实现严格按标准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干部休假管理制度。组织专题学习相关人事政策法规,修订完善了《长春市审计局机关日常考勤和请休假制度》,并在《执纪监督工作试行办法》中强化了纪律监督条款,为严格管理提供了清晰的制度依据。严格按新规执行审批与登记管理,并将考勤结果与平时及年度考核直接挂钩。
10. 着力夯实基层党建基础。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局党组书记以《深学笃行八项规定精神,实干担当谱写长春审计发展新篇》为题,为全局党员干部讲授专题党课。制定了《长春市审计局处室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情况明确列为考核指标并实施。组织各支部严格对照党章规定,制定年度及季度会议计划,确保党员大会按期召开。对相关支部进行督促整改,规范了组织生活会流程,确保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得到严格落实。局机关党委严格落实定期检查机制,督促各支部丰富内容、规范流程、做好记录,确保基层党建工作落实到位。
(四)关于聚焦巡察监督以及审计、财会、统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方面的问题。
11. 着力健全长效机制。一是持续优化长效机制。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时机,将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能予以调整整合,实现人员、编制的统一管理。加强学习培训管理,严格执行签到与缺勤补课机制,确保学习全覆盖。二是推动制度落实到位。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调研细则,完成年度课题并形成报告,强化成果转化应用。组织完成全局固定资产全面实地盘点,逐件核对、更新台账,并集中清理遗留问题,确保账实相符。
12. 压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并建立月调度机制,常态化跟踪督办整改进展。将整改情况纳入处室年度考核,通过量化评分与绩效直接挂钩,强化考核导向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局党组将在完成巡察集中整改基础上,持续将整改融入审计工作全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服务长春振兴发展大局,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长效实效。
(一)强化政治统领,践行如臂使指。健全保障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机制,紧跟“国之大者”及省市重点动态优化审计布局,确保审计监督方向正确、令行禁止。
(二)深化理论武装,指导审计实践。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终身课题,及时跟进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指示批示,落实“第一议题”等制度,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提升政治能力。
(三)压实治党责任,从严管党治党。扛牢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支部建设,常态化开展纪律警示教育,强化对审计权力全过程监督,筑牢廉政防线。
(四)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发展大局。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改革开放、民生保障、风险防控等加大审计力度。深化研究型审计和大数据应用,提升监督精准性。一体推进揭示问题与审计整改,强化成果运用和治理效能转化。
(五)锻造审计铁军,提升专业能力。坚持党管干部,优化队伍结构。加强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培养“能查能说能写”复合型人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弘扬职业精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1-88583339;邮政信箱: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2246号长春市审计局机关纪委;邮编:130000;电子邮箱:3386853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