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关是国家的行政机构,也是监督执法机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因此,要切实发挥好审计监督职能在整治“四风”中的重要作用。在审计工作中,“四风”审计关注和检查重点事项应包括六个方面。
一、围绕经费收支和采购活动的审计监督
主要关注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实施采购等现象,在经费管理使用上不合规,违规自定薪酬或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以加班费、表彰奖励等形式巧立名目、违规发放钱物等行为。
二、围绕国内差旅费及因公出国(境)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
重点关注差旅费审核、报销情况,关注借公务出差、公务考察、学习培训之机变相旅游、违规报销费用等问题。
三、围绕公务接待经费的审计监督
督促党政机关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和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严肃查处公款购买节礼、烟酒、土特产、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四、围绕会议和培训活动的审计监督
揭示和反映违反规定在五星级宾馆、风景名胜区开会、培训,以培训名义组织会餐、安排宴请、公款旅游及其他与会议、培训无关的行为。
五、围绕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重点检查违规租用车辆;违规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接受捐赠车辆;套取及违规列支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报销私家车运行费用;公车私用以及派车登记备案制度执行不到位,不按照维修、保险、加油等制度管理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
六、围绕办公用房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重点检查办公用房改造不到位揭示和反映违反规定建设办公楼,新建、改建、扩建所属宾馆、招待所等具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以及多占办公面积;用会议室变相占用办公用房作为私人休息间、会客室;违规出租出借办公用房、违规设置接待室、会议室和调离后仍占用办公室等问题。
综上,在调查“四风”问题上,审计有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在调查过程中,审计人员应当有更清醒的头脑和睿智的判断,不仅要学好财务专业知识,更要关注好财务以外的各类环境情况,从而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