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管理监督,以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为重点,按照权责一致、权责对等原则,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
二是突出审计重点,精准把脉履职成效。紧紧围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审计监督实效,及时揭示和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
三是深化结果运用。强化“审改结合、标本兼治”理念,压实整改责任,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机制,推动源头治理,针对共性问题和体制机制漏洞,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道区审计局 关诗冉)
编辑:华伟男 复审:杨冬玲 终审: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