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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监理存在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1-04-12 09:37    来源:农安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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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经建设单位委托和授权,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组织协调工作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其在整个项目的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几年政府加大固定资产投资,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的项目越来越多,监理收费也水涨船高,但是监理履职情况不容乐观,出现了严重价实不符现象。如果长期下去,监理形同虚设,违背了监理制度的初衷,因此,如何发挥好监理人员履职情况,提高政府资金使用率,已成为当前我们政府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监理对工程质量监管不严。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理是建设工程监理的重点,是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以及施工安全的基础,对施工企业的施工效率有着重要的作用,也是工程项目中监理工作能够更加规范的基础。然而,在建设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没有规定或落实各级监理人员责任,致使一些监理人员该进行检查时不检查,该旁站监理时不旁站,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监管不严,造成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很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二、建设单位监管职能缺失。查阅监理合同“专用条款”,都有很详细的监理履职不到位处罚条款,如监理人员出勤率、人员变更情况等,但在实际中,建设单位对监理履约情况视而不见,没有对监理单位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没有考勤记录,难以成为执行处罚的依据。

  三、对监理单位未建立常规长效的检查制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监理单位业务质量监管和检查,对履职差又不予整改的监理单位,除按合同规定扣除违约金外,将其不规范行为记入档案,列入黑名单;提高建设单位的管理能力,建全对监理的考核、考勤,严格合同管理,落实对监理的奖罚机制;规范发包的监理合同范本等这些措施,对解决监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工程监理工作是一项专业化的,综合化的活动,要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质量,节约工程造价,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有效解决监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因此,研究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对策对推进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事业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