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审计动态 > 通知公告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9-09 14:57    来源:长春市审计局

【字体: 打印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长春市审计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面对疫情防控和经济下行压力,全市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聚焦“两确保一率先”目标,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执行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决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年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

  ——集中财力办大事成效显著,为实现经济率先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统筹调度各级各类财政资金,集中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落实推进。安排支持产业转型升级资金55.1亿元,推动现代化经济体系构建稳步实施;安排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资金47.1亿元,提升城市保障功能。长春现代化都市圈辐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

  ——常态化疫情防控扎实推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安排专项资金12.1亿元支持疫情防控,安排社会保障资金77.4亿元,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兜牢民生底线。

  ——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投入资金12.3亿元支持乡村振兴和粮食安全项目建设;安排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资金16.3亿元,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保障党政机关正常运转。统筹推进到期债务偿还、存量债务置换和平台公司转型等工作,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确保债务风险可防可控。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扎实做好“三保”工作。

  ——党委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制度化,整改效果明显提升。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意见的若干举措》,推动压实整改责任。上一年度审计发现的359个问题,已整改327个,整改率91.1%。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财政部门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草案)情况。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5.91亿元、支出280.2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79.09亿元、支出660.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6亿元、支出0.3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71.88亿元、支出138.06亿元。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克服经济下行和财政减收增支压力,为全市迅速稳控疫情和促进经济增长、民生改善提供有力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源统筹仍需向纵深推进。一是部分部门和单位落实结余资金统筹规定不到位。在未充分预计结转规模的情况下,有66个结转项目继续申请安排资金8452万元,年底结转资金1.03亿元。政府采购资金结存额较大,使用效率需进一步提高。未及时将企业偿还的国债转贷资金1.66亿元做调入资金处理。二是财政收入统筹兼顾不够。一方面,1个单位将水调价资金1000万元作为非税收入缴入国库,虚增了财政收入。另一方面,2个单位非税收入398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三是应收上下级往来款过大,占用本级财政资金。由于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库款资金未到位,应收省财政往来款达到75.6亿元。因省财政对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指标调整,致使1个县(市)区占用市级财政资金4000万元。

  (二)财政支出分配投向和使用效果还不够精准优化。一是代编预算规模需进一步压减。尽管代编预算规模较上年有所下降,但仍有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二是本级部分支出效率不高。一般公共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第四季度支出比重较大,达到全年支出的45%。当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使用不及时,有3个债券项目当年未开工。三是当年转移支付4850万元下拨不及时。由于项目储备不足和准备不充分,2个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4850万元无法下达。四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预算项目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范围需进一步扩展,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需进一步强化。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6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各单位能够认真执行预算,财务管理水平有所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不到位。3个单位投标保证金、工程质保金等未及时返还清退,共计6581万元。1个单位超范围收取特种设备检验费278万元。

  (二)预算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益低。8个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2个单位预算执行率偏低。9个单位存量资金4189万元未盘活。4个单位非税收入1586万元未上缴财政。此外,还存在2个单位挤占专项资金及14个单位38个项目进展缓慢问题。

  (三)内部管理存在疏漏。13个单位存在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合同履行不严格等问题。3个单位信息系统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

  三、城区和开发区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个区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个区克服经济运行中的不利因素,积极贯彻各级财政政策,有序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经济正常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分配管理有待加强。1个区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按规定设置预备费,超过规定比例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财政收入管理不够精准。一方面,部分收入游离于预算之外。2个区土地出让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未收取到位,共计2766万元。1个部门截留隐瞒非税收入353万元另一方面,虚增财政收入。2个事业单位将680万元经营性收入作为非税收入上缴财政。

  (三)财政支出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资金统筹不到位。1个区所属的27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压减一般性支出1个区4467万元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收回统筹使用,未按规定清理偿债准备金账户。二是拖欠企业账款等问题依然存在。1个区尚有1927万元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费未发放到位。1个区已完工项目中尚有2.33亿元工程款未支付。三是资金支出管理不严格。1个区3.11亿元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长期挂账;有2.37亿元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56.

  (四)政府性债务管理不规范。1个区违规将250万元财政资金贷给开发区使用,将政府债券资金93万元用于非公益性项目。2个区专项债券项目均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1个区未按规定公开政府债务管理制度。

  四、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重大项目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轨道集团和经开区政府投资项目,对市交通局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及其他公路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管理部门和参建单位能够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统筹规划,巩固提升我市“一主”地位,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建设管理单位履职尽责不到位。1个工程项目因设计失误增加工程造价2589万元。1个项目提前支付工程款677万元。1个项目2条线路未及时收取违约金190万元、6条线路未及时收回已撤销项目预付款2772万元。二是项目推进缓慢、工程存在质量问题。3个工程进度缓慢。1个区486个已竣工项目结算不及时。2个项目存在质量问题。三是项目管理不规范。7个工程存在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等问题。

  (二)重点民生专项资金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消费券、教育、环保等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消费券发放及资金使用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我市消费券促销活动资金管理使用效益情况,涉及8个市本级消费券促销活动资金管理使用部门和4个县(市)区。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执行不严格。1个县(市)区未完成2020年度消费券发放计划。2个发券部门选取促销活动主体不规范,导致部分销售额未纳入统计范围。二是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1个发券部门设定领域主要围绕生活必需品的刚性消费,未能有效撬动居民额外消费。三是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7个单位对消费券发放未建立有效监管机制。

  2.普惠性学前教育资金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长春市普惠性学前教育政策落实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金分配不合理。2个区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安排不足,均低于3%的规定比例。二是资金管理不精细。一方面,存在“钱等项目”问题。2个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工作滞后,导致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未及时使用。另一方面,结余资金未统筹。2个区生均补助资金结余110万元未上交同级财政。

  3.饮马河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8个县(市)区政策落实、项目推进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落实不到位。2个县(市)区未按要求制定流域治理相关工作方案。3个县(市)区河道管理不善,河道内存在房屋建筑或高杆作物。二是项目管理不严格。1个项目前期选址规划不当,导致无法正常开工建设。

  4.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综合治理专项资金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2个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综合治理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推进缓慢。2个配套资金2891万元未到位。3个272户居民未签订土地租用补偿协议,未领取土地租用补偿款。二是监管存在疏漏。5个区处置休耕土地和已征资产方面工作履职不到位。2个水库对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后续修复及管护不到位。三是资金收支不规范。1个水库土地租金收取、上缴不及时,涉及金额536万元。3个区超范围支付休耕补偿款、奖励资金等共计403万元。

  五、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市国资委监管的12户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2021年底资产总额4292.45亿元,负债总额2277.9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014.55亿元,利润总额5.03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会计信息失真。3户企业部分土地、房产、车辆等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47.21亿元。3户企业工程建成后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涉及金额2.81亿元。二是因管理不善造成国有资产闲置。5户企业有587处房产长期闲置,未有效盘活,涉及面积10万平方米5户企业未经评估对外出租房产22处。1个项目进展缓慢,6058万元资金闲置2年以上。三是内控执行不规范。2户企业下属子公司未及时办理项目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6户企业存在招标程序履行不规范、对外经营项目收费标准混乱等管理不严格问题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通过采取“嵌入审计”的方式,对76个部门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47个部门单位存在资产账实不符问题,涉及金额5.58亿元。3个单位的20处房产、37台车辆未及时办理权属手续。二是违规使用和处置国有资产。3个单位未经审批出租、出借、划拨30处国有资产。2个区未足额收取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等相关费用共计1918万元三是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低下。12个部门单位有部分资产长期闲置,涉及金额5562万元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重点开展了3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领导干部能够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源和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1个县(市)区11项约束性指标未列入“十四五”规划,滞留土地出让收入2.46亿元未上缴财政。2个单位1196万元资源环保存量资金未及时盘活。二是履行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监督责任不到位。1个县(市)区集中供热工作推进缓慢,废弃砖厂恢复治理不到位,部分设施农用地项目未做表土剥离。1个单位4家企业用水量及收费情况监管不严,规划红线内建筑物未处理。

  六、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1年7月以来,上述审计共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34起,涉及金额6.11亿元、人员42人。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10起,移送5个行业主管部门24起。

  (一)基层单位和民生领域微腐败侵蚀群众利益。共发现此类问题线索5起,涉及公职人员42人。1个工程建设项目中,村会计挪用村民上交的自筹款10万元;20名公职人员、19名村两委成员违规领取残疾人或低保补贴等。

  (二)履职不到位,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共发现此类问题线索10起。1个单位对消费券专项资金发放和使用监管不力,造成合作企业挪用2300万元专项资金。1个项目重复装修,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345万元。3户企业对外投资未取得收益,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三)项目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共发现此类问题线索19起。1户企业未按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勘察设计合同,1个项目评标委员涉嫌违规评标,共涉及金额4.61亿元。3个单位工程项目存在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竣工未验收即投入使用等管理不规范问题。5个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七、审计建议

  受疫情冲击、减税降费和经济下行等因素的影响,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要通过提高预算绩效、统筹财政资源、推动政策落实等措施办法,不断盘活存量资金、促进资金周转、提高资金效益,争取早日实现“止跌、回升、增长”的目标。

  (一)强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科学性、准确性。科学编制预算,做到资金合理分配,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提高预算到位率。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突出预算编制绩效导向,建立全方位、全覆盖、全流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深化财政资源统筹,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隐患。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效益。多措并举,激活闲置国有资产。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用足用好专项债券,做实做细项目储备,更好发挥投资拉动作用。加强债务管理,降低融资成本,持续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隐患。

  (三)落实助企纾困政策,促进经济恢复发展。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出台的各项助企纾困政策,压实主体责任,帮助市场主体尽快走出困境,实现恢复发展。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充分发挥产业引导基金的撬动作用,推动产业提质增效。

  (四)加强审计整改,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被审计单位要扛起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责任,不折不扣地将审计查出问题逐条整改到位。要举一反三,查找自身及行业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汲取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相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跟踪督促整改。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市委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奋力谱写长春振兴发展率先突破新篇章,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