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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5:16    来源:长春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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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长春市审计局  李晓玲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要求,高位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张志军书记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以高质量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王子联市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集合多部门协同研究解决整改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建立整改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此次会议前,市委审计委员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均专题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审计整改报告。

  市审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切实履行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责任。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369个问题进行细致梳理,分类提出审计整改要求,发出整改清单67份,严格核查整改结果,确保审计整改真实、完整。同时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的贯通协同,配合市人大常委会预工委对重点单位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通过常态化调度、专项督查、现场检查等方式推动整改落实,促进整改成果有效提升。

  各部门和单位不断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把抓好审计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积极落实审计意见,对照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完善制度建设、强化规范管理等一系列措施落实整改,切实把“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按照分类施策要求,对立行立改问题,第一时间纠正和严肃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需分阶段或持续整改问题,科学制定整改计划,采取务实管用措施,有序推进落实整改。

  从整改情况看,审计工作报告反映6个方面36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00个,正在整改中69个,整改落实率达到81.3%;涉及问题金额249.28亿元,已整改39.12亿元,其中:有关部门和单位上缴各级财政资金2.13亿元,促进资金拨付20.14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58亿元,调整会计账目6.66亿元,核减投资、罚没及其他方式整改8.61亿元。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34起,12人被行政处罚,12人被组织处理,5人被党内处分,2人被立案处理。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20项。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财政资源统筹不到位问题。财政部门在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已调整预算安排,将更多资金用于重点支出或亟需领域;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将采购资金转入国库统筹使用;对企业偿还的1.66亿元国债转贷资金已做调入处理,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2年开始水调价资金已不再缴入国库。2个单位398万元非税收入已全部上缴财政。对于上下级财政占用市级财政资金问题,已积极协调,力争压减、收回。

  关于财政支出分配投向和使用效果不精准问题。财政部门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支出细化到项目,并做好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实行双监控,建立健全预算执行进度考核通报机制,对3000万元以上新增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对6个重大项目进行财政绩效评价;新增政府债券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2个单位返还工程质保金798.64万元。

  关于预算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益低问题。7个单位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结合年度项目结转结余情况,统筹安排下一年度项目支出预算。2个单位全面跟进项目落实情况,着力提高预算执行率。13个单位交回财政资金4719万元。2个单位1834万元专项资金已归还原渠道。14个单位积极推进项目开展,有13个项目已取得实质性进展,拨付使用资金844万元,8个项目的3923万元结存资金已上交财政,1个项目已制定资金用款计划。

  关于内部管理存在疏漏问题。13个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内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通过追回违规报销款、补缴个人所得税、取消违规项目预算等方式完成整改。3个单位已对信息系统加以改进。

  (三)城区和开发区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预算分配、财政收入管理不精准问题。1个已按规定设置预备费,追缴行政事业性收费223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不再上缴财政。1个开发区积极追缴土地价款,对部分企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关于财政支出管理薄弱问题。1个区4467万元财政存量资金已全部收回,通过追回资金和改变建设资产用途方式整改5327万元。1个开发区已对各部门一般性支出进行压减。

  关于政府性债务管理不规范问题。1个区将93万元政府债券资金用于公益项目。1个开发区在门户网站公开政府债务管理制度。2022年,2个区均开展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

  (四)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重大项目建设方面。关于建设管理单位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1个区已对相关建设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要求加强全过程管理。1个项目已完善计量支付管理制度。1个项目收回撤销子项目的预付款2772万元及预付资金占用费560.22万元。关于项目推进缓慢问题,3个项目已调整进度计划,积极推动完成计划任务。1个区已完成93个项目的结算工作。2个项目完成施工整改和工程验收。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项目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约谈监理单位等方式,积极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消费券发放及资金使用方面。关于政策执行不严格问题,相关单位持续开展消费券促销活动,积极完成发放计划,今年销售额已实现入统。关于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问题,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将消费券投放在撬动消费增量和拉动非刚性消费需求上,促进消费券发挥更大拉动作用。关于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相关单位将监管环节前置,严格落实责任。

  普惠性学前教育资金方面。关于资金分配不合理问题,2个区已足额保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关于资金管理不精细问题,2个区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相关工作,将未及时使用的补助资金收回财政。2个区110万元生均补助资金结余已全部上交同级财政。

  饮马河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方面。关于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相关单位委托第三方编制了流域治理相关工作方案。2个区(市)已清理河道内的高秆作物,并下发河道内禁种公告和承诺书。关于项目管理不严格问题,相关单位停建选址规划不当的项目,今后将做好前期调研,科学选址。

  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综合治理专项资金方面。关于工作推进缓慢问题,1个开发区将配套资金纳入年度预算,2个区198户居民已与属地政府签订土地租用协议。关于监管存在疏漏问题,2个区陆续签订休耕补偿协议,1个开发区对已征资产开展残值评估,2个水库组织定期巡检、维修,建立土地复耕常态化管理和长效机制。关于资金收支不规范问题,1个单位收取承包方欠交的土地租金180万元,1个开发区收回多支付的休耕补偿款40万元。

  (五)国有资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企业国有资产方面。关于会计信息失真问题,2户企业已调整账目,完善相关资产手续。3户企业将已建成项目转入固定资产。关于国有资产闲置问题,3户企业加大营销力度,加快盘活闲置资产。3户企业对拟出租房屋进行资产评估。关于内控执行不规范问题,4户企业相继出台管理制度,规范招投标程序和收费标准。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关于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薄弱问题,34个单位将固定资产补录入账。3个单位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推进产权手续办理。关于违规使用和处置国有资产问题,3个单位补齐资产处置审批手续,收回违规出借资产。1个开发区收回国有资产使用费36.66万元。关于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低下问题,7个单位盘活闲置房产24处、车辆28台,1个单位拍卖罚没物品取得收入495.41万元。

  自然资源资产方面关于资源和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1个单位已将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纳入“十四五”规划,土地出让收入2.46亿元上缴本级国库,收回存量资金221万元。关于履行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1个单位已实现集中供热220万平方米,制定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工作实施方案。相关部门编制节约用水方案,督导企业控制取水。

  三、后续整改工作安排及措施

  从整改情况看,还有69个问题需要持续推进整改,涉及责任单位27个。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方面问题有33个,如工程手续不全问题,需要多部门协调解决。二是受疫情和资金不足等因素影响问题有20个,如易地建设费未收取到位问题,待企业经营好转后收缴。三是客观和历史原因造成需分阶段进行整改问题有16个,如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问题,整改工作需要统筹研究,逐步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审计整改要动真格”重要要求,持续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合规到位、扎实有效,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审计监督“下半篇文章”,推动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在推进长春振兴发展率先突破的新征程上不断谱写新篇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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