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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9-08 15:45    来源:长春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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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长春市审计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严格执行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克服经济社会暂停、重启、复苏的重大考验,守住安全发展底线,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

  ——精准落实稳增长举措,推动经济恢复发展。积极应对减收增支困境,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市本级投入产业发展类重大项目资金255亿元,支持汽车、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等领域发展,激发创新发展新动能。全市落实降费减税政策,为企业减负347亿元,帮助企业纾困发展。

  ——兜牢兜实民生保障底线,优化社会公共服务。投入民生类重大项目资金150亿元,持续加大教育、住房、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重点领域保障力度,民生福祉稳步改善。完成基础设施重大项目投资103亿元,有力保障城市建设。

  ——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发挥国有经济的带动引领作用。践行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长效机制,争取再融资债券256亿元,缓解当期偿债压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全市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贯通协同提升监督效能,审计整改成效明显。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要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部署整改。各部门认真落实市政府要求,协同推进,至2023年6月,上一年度审计发现问题已基本整改。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财政部门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草案)情况。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4.5亿元、支出325.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5.3亿元、支出374.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亿元、支出0.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6.4亿元、支出155.3亿元。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财政预算管理仍需深化。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到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未细化到具体项目或单位。二是预算绩效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部分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制定不完善。项目绩效自评质量不高。

  (二)存量资金盘活利用不充分一是19个部门单位结转两年以上存量资金4779万元未收回二是3家事业单位经营结余13165万元未有效盘活。

  (三)财政收入组织不够严格。一是陈欠土地出让金未收取到位,市本级有60宗以前年度地块土地出让金未缴清。二是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不完整,国有企业上交利润基数不准确,少缴收益48万元。

  (四)债券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够规范。一是新增债券资金未及时使用。新增债券资金中有382327万元未及时支出,有的项目进展缓慢,有的项目停滞,导致资金在部门和项目单位结存。二是专项债券资金使用不规范,项目单位超进度拨付工程款13800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18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部门预算执行总体相对规范。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预算管理不够精细。2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科学,未考虑上年度结余和项目绩效情况。1个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不健全,未按规定建立本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办法。2个单位预算完成率偏低,支出执行率未达到规定比例。1个单位未及时收取非税收入200万元。4个单位存量资金667万元未按规定上交财政进行统筹使用。

  (二)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1个单位基建账户建设资金58542万元闲置,未能及时统筹使用,资金效益发挥不充分;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25204万元未追缴到位。1个单位未及时将履约保证金64万元返还给项目单位。1个单位因项目推进缓慢,专项资金34万元未发挥效益。5个单位违规占用专项资金及下属单位资金,涉及金额134万元。

  (三)财务和内控制度执行不够严格。1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未经财政部门审批开立5个银行账户。1个单位45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1个单位未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超标准支出公务用车租车费34万元。

  三、城区和开发区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个区和1个开发区财政收支及1个县(市)抗疫特别国债、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源统筹不够到位。一是预算编制不科学。1个区未按规定设置预备费。1个区编制部门预算时未设置绩效目标,部分预算未细化到具体单位项目。二是收入管理不规范。1个区违规将回迁面积补差款等资金1392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2个区未及时收取非税收入6934万元。财政资金效益不显著。1个区已征收的113公顷土地闲置,涉及财政资金8633万元未有效发挥效益。

  )财政资金分配不够规范一是滞留、挤占专项资金。1个区未及时下拨上级移支付资金21450万元。2个区挪用专项资金110670万元,用于其他财政支出。二是拖欠企业、个人各类款项。1个区、1个开发区部分征拆补偿款未支付到位。2个区拖欠工程款及政府运营补贴,涉及金额23437万元。

  政府债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地方政府债券项目。2个县(市)区挪用新增债券资金35627万元,用于财政其他支出和归还陈欠工程款等。1个县(市)违规将企业预交的厂房租金10000万元作为专项债券项目资本金;超进度拨付工程款20581万元;3个项目推进缓慢,债券资金16300万元未能及时支出。二是抗疫特别国债项目。1个县(市)挪用抗疫国债资金5299万元,用于归还陈欠贷款;医院异地新建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未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使用抗疫国债资金2329万元。

  四、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政基础设施、科技创新等3项重大项目实施情况,以及人居环境整治、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4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1.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履行建设程序不到位。2个单位建设的15个工程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经初步设计、可研批复、施工许可等必要程序即开工建设;3个工程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二是工程资金管理不严格。1个单位违规使用建设资金9636万元和以出具担保函形式代19个工程的施工单位缴纳保证金,产生的担保费增加了建设成本286万元。三是建设项目管控不规范。1个单位工程变更审批流程不完善,有7个工程多计工程款和设计费,涉及金额166万元。1个单位工程造价控制不到位,有1个工程多结算建设资金709万元。

  2.科技创新发展项目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科技政策落实不到位。未建立健全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指标未达到市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预期目标。6个项目未达到约定的预期成果及指标要求。二是科技服务体系不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有待完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要求与认定标准不完全一致。对28个科技项目中期评估和验收不及时。三是科技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19个科技项目的实施单位未及时投入项目自筹资金1333万元。4个项目申报条件不完全符合认定标准,获得补助资金80万元。

  3.林业资源管护和资金使用项目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落实和项目管理不规范。2个县(市)区自行将农田防护林补助标准降低,少发放补助资金235万元。2个县(市)部分造林地块存在林木缺失和间种玉米情况。二是专项资金未及时到位。3个县(市)区中央财政造林补助资金2652万元在财政部门滞留,未及时下拨。3个县(市)区未及时安排农田防护林本级财政配套资金403万元。

  (二)重点民生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1个区农村厕所改造、生活垃圾治理等6个方面环境整治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推进缓慢,治理效率有待提高。厕所改造任务中有8390个未按期完工。垃圾焚烧发电厂未按时建成,额外产生垃圾转运费3125万元。二是项目管理不到位,治理能力有待提升。因管护不到位,1694个农厕无法使用,799个农厕重复改造。2个污水处理厂未进行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部分垃圾处理场和转运车辆闲置。三是项目投入不足,资金监管有待加强。部分垃圾清理工作未签订承包合同或未严格按合同执行,涉及金额232万元。本级财政资金736万元未投入到位。

  2.扶贫资产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1个区扶贫资产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扶贫资产底数掌握不清。19个扶贫项目6214万元资产未列入清单,12个扶贫项目774万元资产登记不规范。14个区企合作发展项目投入扶贫资金4913万元,未形成权益类资产。二是扶贫资产管控不力。1个总投资2102万元的扶贫项目,对外委托经营未签订协议。3个扶贫项目形成的路灯、光伏板、大棚等资产损坏后未及时维修。光伏扶贫项目存在合同内容与招投标文件不符、合同履行不到位等问题。三是扶贫项目发挥效益不佳。11个扶贫项目资产闲置,涉及资产总额1264万元。2个扶贫项目停止运营后,扶贫资金53万元未及时收回。1个光伏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

  3.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7个城区、6个开发区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养老服务政策落实不到位。老年人健康管理率未达到标准。7个区、4个开发区部分惠民政策未能落实落地,部分老年人应享未享高龄津贴。二是养老服务业综合监管不深入。7个区、5个开发区服务设施管理薄弱,1.6万平方米养老服务用房未办理不动产登记, 存在养老设施建而未用、违规使用等问题。7个区、4个开发区项目全过程管控不精准,建设资金1072万元闲置。三是体制机制建设不完善。多部门间缺乏贯通协调工作机制,涉老基础信息数据未互联共享,养老监管与服务平台功能不健全,养老服务未能精准高效开展。

  4.救助补助资金和捐赠款物管理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接受捐赠款物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救助资金使用不合规。1个区特殊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助资金31万元用于其他走访慰问。4个区21户应退出保障范围家庭继续享受待遇。二是捐赠款物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8名救助对象申报资格材料不充分。3个单位接受捐赠物资未及时登记或登记不准确。

  五、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企业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在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城区开发区等审计的同时,也关注了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不到位。33个单位共有16.7万平方米房产、14.5公顷土地、1612万元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未入账,对外投资100500万元未作为股权投资核算。6个单位10个已完工项目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涉及金额36643万元。二是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低下。19个单位140处房产、1325万元设备等资产闲置或低效运转。三是违规处置国有资产。1个单位未经审批将2处房产进行征拆置换。5个单位未经审批出租房屋、场地227万平方米,无偿出借814万元设备、0.6万平方米办公场所。

  (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重点开展了双阳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源管理不到位。基本农田面积不实,有449.1公顷与设施农用地、河湖重叠。80公顷土地供而未用。17.9公顷土地未实施表土剥离。1个水库未经公开竞价进行对外出租。二是任务类指标未完成。区、乡两级未设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燃煤锅炉淘汰任务未完成。三是资源保护监管不力。部分涉林违法案件无查处结果或未完成整改。矿山修复治理及整改措施推进不力,8家矿山企业未启动林地恢复治理工作。四是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1个项目推进缓慢,上级补助资金227万元闲置。8个垃圾收集站停运,投入的财政补贴资金270万元存在损失风险。

  六、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审计共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26起,涉及金额4.1亿元。主要有以下表现:

  (一)监督保护不力,造成资源环境破坏。双阳区某矿业企业采矿许可证过期后违法盗采灰岩矿山皮石38.6万立方米,矿区超范围占用林地8.5公顷;某养殖企业将养殖产生粪污直接向林地排放,对树木及周边环境造成破坏。

  (二)履职不到位,财政资金存在损失风险。宽城区某下属国企购买8栋证照不齐厂房,在履行政府采购前,签订购房意向书并支付定金1450万元,购买后违背协议约定提前支付购房款8978万元。

  (三)政策执行审核不严,医保基金被骗取。12家定点医疗照护机构在入住老人去世后继续申领医疗照护保险基金,骗取医保基金32万元。

  七、审计建议

  (一)提升财政管理质效,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增强财政综合保障能力。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预算审核,坚决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落实。切实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合理编制绩效目标,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强化政府投资支撑引导作用。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做深做实项目储备,做好项目前期论证,确保项目质量。加大对工程造价、进度管控等工程建设薄弱环节监管力度,加强成本管控,切实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做好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促进重大项目尽快落地、高效建设,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三)多措并举强化资产管理,激发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全面摸清国有资产底数,加强资产全生命周期监管,严格资产出租出借处置程序,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挖掘国有资产使用潜力,建立共享机制,推进市场化运营,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格落实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强化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利用,切实维护环境安全。

  (四)完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切实提升综合治理效能。推动全面整改、专项整改与重点督办相结合,不断提高整改实效。强化整改机制落实,加强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实现信息互通、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成果共享。深入分析问题根源,推动源头治理,促进完善各领域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则,防止屡审屡犯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相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市审计局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推进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攻坚行动,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凝心聚力、勇毅前行,为长春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