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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9-10 14:14    来源:长春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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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长春市审计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3年,全市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严格执行市十六届人大次会议有关决议,启动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攻坚行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承压奋进、克难求成,可持续振兴迈出坚实步伐。

  ——全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助力经济企稳回升。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7.6亿元,占采购总金额86.2%。积极发挥政性融资担保作用为1358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新增融资担保金额225.9亿元重点支持汽车、家电、文旅、房地产等消费券发放落实人才及农民工进城购房补贴拉动消费超200亿元。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推动城乡建设。持续加大教育、住房、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重点领域投入,拨付资金188亿元。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拨付资金175.9亿元,支持南四环路、世纪大街快速路等基础设施项目。加强生态系统治理和保护,推进重点流域治理、污水厂扩建、秸秆综合利用等,拨付资金50.9亿元,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盘活重整存量资产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开展全市国有资源资产“大起底”专项行动,激活闲置资源、存量资产,通过市场转让公开盘活全面挖潜增收。进一步压、减、缓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坚持“一楼一策”,实行项目施工穿透管理,22个楼盘2.36万套“保交楼”住宅交付入住。制定实施化债方案,积极化解政府债务,严防国企债务风险。

  ——贯通协同提升监督效能,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日益成熟。建立健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着力解决整改难点、堵点。制定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流程,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切实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全口径、全周期、全链条规范管理事涉单位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稳步推进整改工作,至20247月,针对2022年度审计查出的248个问题,已整改228个,整改率92%,整改金额99.4亿元制定完善制度10余项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财政部门市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草案)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政策落实需进一步强化一是非税收入电子化改革任务需加快推进。按照财政部要求,2022年底前应全面实现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但在2023年市本级非税收入中,有4家单位执收的10328万元罚没收入未通过电子化收缴系统进行收缴二是住房改革资金未得到有效使用。在我市公有住房改革工作推进过程中,市财政房改专户中缴存的资金3405万元,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应专项用于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但自缴存以来该项资金一直未使用。

  (二)财政管理精细化程度有待加强。一是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不及时。2023年市财政收到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有9项未能及时分解下达,涉及金额7938万元。二是市级专项资金管理需进一步完善。10个市级专项资金3个制定了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其余7个未制定或未修订完成三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未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5782万元通过主管部门拨付到7个下属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内,国库资金未全部实现集中支付管理

  预决算编制审核不够细化、完整。预算编制方面。2个部门代下属单位编制预算,将6家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等1136万元支出编制或追加到本级预算,造成预算编报不实。10家事业单位未将公证费等连年发生的常规性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共计6483万元列入预算造成预算编制不完整决算草案方面。7家预算单位决算报表数据与财务账内数据不一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存在串用现象个别单位年初编制了部门预算,但年末未按规定编制决算。

  (四)专项债券管理使用不够规范。一是未按实际工程进度,提前支付专项债券资金。为加快支出进度,1个专项债项目超过实际工程进度,提前向施工单位拨付专项债券资金10171万元二是资金使用不合规,超范围使用专项债券资金。2个专项债项目超范围将债券资金2183万元用于支付债券利息、宣传费等支出。

  二、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审计22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部门本级预算执行总体相对规范但所属单位问题较为多发,审计发现各类问题金额15.25亿元中,有90%以上发生在所属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决算管理仍不够完善。一是预算编制与实际需求不符。4个部门在编制年初预算时实际需求考虑不足,部分预算支出无实际需求或超需求编报。二是预算执行缺乏刚性约束。4个单位未及时收取和上缴房屋租金和利息收入等非税收入268万元。2个部门支出预算完成率低于85%的规定比率。三是决算编制不完整。1个部门决算报表中少编报财政拨款收入10427万元。

  (二)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从资金管理看,个别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严,将资金88万元从零余额账户转至单位实有账户使用造成财政资金脱离监管从使用效益看,17个单位专项资金结余等闲置资金1259万元未上交财政统筹使用。1个单位因工程未及时清算等原因,所管理的土地储备资金及孳息1749万元被占用。2个单位4个项目推进缓慢,财政资金281万元未充分发挥效益。

  (三)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政府采购流程执行不严格。2个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物业费、代理费,涉及金额165万元。3个单位租赁车辆等采购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内容缺失。3个单位未按规定执行办公用品采购流程。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下属企业已注销,未及时进行财务清算。1个单位将上一年度支出115万元在当年核算。三是信息系统建设需进一步改善。信息系统管理制度不完善、信息系统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等问题在个别单位仍然存在。6个单位未按规定确定已投入使用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4个单位的8个信息系统未按规定留存网络日志。

  三、城区和开发区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审计3个开发区和1个城区的财政收支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拖欠企业账款等现象依然存在,营商环境有待持续优化。1个城区、2个开发区拖欠市场主体工程款、前期费用等,共计3596万元。1个开发区未及时向土地权属单位支付土地征收补偿款4096万元。1个无依据向企业收取质保维修专项资金576万元、履约保函11份。

  (二)财政收支管理不够精准,资源统筹仍需向纵深推进。一方面收入组织不到位,1个城区、2个开发区未及时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非税收入11303万元。1个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资金7364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违规将所属单位经营性收入等5556万元资金作为非税收入缴入国库。另一方面支出执行不严格,1个城区及时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4750万元。1个城区、2个开发区专项资金1926万元滞留在区财政未下拨。

  (三)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严,资金监管有待加强。有的脱离监管,1个区在非担保机构设立融资担保风险补偿金500万元。1个开发区下属街道未经财政部门审批,预算资金4965万元转至所属单位实有账户使用有的未有效使用,1个购专户资金4620万元长期沉淀,未及时使用。1个开发区项目结余资金3275万元在往来款科目挂账,未统筹使用。1个城区、2个开发区对外垫付应急周转金等财政资金共计5784万元,未及时收回。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疏漏,项目建设需进一步推进。从项目管理看,1个区10个项目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即开工建设。1个开发区维修工程无依据提取项目管理费533万元。从项目推进看,1个区、2个开发区10个项目进展缓慢或未按期完工,财政资金5977万元未充分发挥效益。从项目资金使用看,1个区专项债券资金29210万元未及时使用。1个城区、1个开发区超进度拨付工程款22384万元。

  四、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审计轨道交通三期工程腾飞互通立交工程等12个建设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现象依然存在。12个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缺少立项批复、施工许可施工图审查等必要程序即开工建设2个项目未经可行性研究即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1个项目设计变更未及时履行书面手续。1项目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二是工程建设成本未能得到有效控制2个项目结算价格超出合同约定的施工最高限价,超限额结算工程价款2588万元。1个项目建设期投资已超出概算10%,超出金额9113万元。9个项目因工程签证审核把关不严、造价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多计工程款、设计费共计1427万元。三是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亟待加强有的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执行不到位,如3个项目通过违规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提前支付工程款,造成建设资金11434万元被施工方占用。有的项目对施工过程监管不到位、资金监管存在漏洞,如3个项目未据实或超额列支项目管理费306万元

  (二)重点民生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1.乡村建设行动审计情况。审计农安县乡村建设行动相关资金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村庄规划工作推进缓慢377个行政村中,仅有177个已编制村庄规划占比46.9%已编制规划的行政村中只有115个完成县级规划审核批复按规定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监督信息系统2行政村规划编制质量不高存在与上级规划不符等情况。二是财政投入保障政策未落实到位。制度完善和执行均存在不足。土地出让收入乡村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但县政府按规定及时制定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具体措施地出让收入8652万元未统筹用于农业农村相关支出超范围将人员经费等支出1777万元纳入土地出让成本6个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由于资金落实不到位无法实施1个特色产业园专项债项目推进缓慢,超进度向施工单位拨付债券资金4658万元资金闲置和拖欠工程款并存。乡村建设资金20191万元滞留在财政部门或结存在乡镇未发挥效益另有203万元被挪用。13个村拖欠乡村建设工程款等共计523万元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缺口3588万元未安排到位。三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存在薄弱环节。基础设施方面。农村公路建设缺乏统筹管理,由多个部门同时开展、重复规划,存在建设内容与设计不符、未及时验收、管护不到位等问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措施不足,180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未进行水源地划定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床位配备不足,低于每千名老人35张以上的要求。新建公益性公墓项目未按时开工,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政策未严格落实。2个文化服务站未开展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

  2.秸秆综合利用审计情况。审计农安县和德惠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变肉”工程资金投入和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秸秆综合利用相关任务尚未完成。1个县(市)275万亩黑土地保护性耕作任务中有67.74万亩未完成,占比24.7%;6.45万亩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示范任务中有4.4万亩未完成,占比68.3%;310个秸秆收储站点建设任务中有200个未建成,占比64.6%。二是部分专项资金未得到有效使用。2个县(市)秸秆综合利用和保护性耕作相关项目已完成,但有关专项资金14595万元滞留在财政部门未拨付到位。1个县(市)违规将黑土地保护和秸秆综合利用约束性任务补助资金1543万元统筹用于非约束性任务项目。三是项目补助申报审核流于形式。2个县(市)部分保护性耕作和秸秆还田作业未达到补助标准,但系统审核和人工复核均未能及时发现,未从补贴范围内予以扣除,如审核通过的38.14亩作业面积实际为荒地。1个县(市)在粮改饲项目审核中,未能发现申报材料中饲草种植地块的土地性质为其他草地,不符合补助要求,仍将该项目通过验收。

  3.供销合作社审计情况。审计5个供销社、23个基层社及14户社有企业资产管理和经营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社有资产管理不精准。3个供销社有17处房屋、16.92万平方米土地未纳入账内核算8个基层社10处房屋4.42万平方米土地等资产闲置。二是对外经营和财务管理效果不佳。9个基层社未开展经营服务通过出租房屋土地等资产维持开支其中6个基层社对外出租程序不规范。2个供销社对外投资或共同经营未按协议取得收益。三是综合改革任务推进不深入。2个县(市)区基层社改造任务未完成,2个乡镇未设立基层社,领办的10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未签订服务合同。3个供销社土地托管目标任务未完成,托管主体和服务面积未实现新增

  五、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国有资源资产“大起底”审计情况。审计全市205个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国有资源资产“大起底”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沉淀资金方面。53个单位本级财政资金12336万元结转结余2年以上及时上交财政64个单位非同级财政拨入、事业单位改革结余资金20669万元长期未使用。二是事业收入方面。18个单位非税收入286万元股权投资收益151万元未上缴财政。1个单位少收房屋租金140万元三是对外投资方面2个单位未将投资企业纳入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应收股利700万元未收回。3个单位股东权利行使不到位,对外投资未取得收益,存在损失风险。四是国有重点资产方面。28个单位115处资产账实不符,或有账无实,或有实无账24个单位49处房产、土地权属不清。30个单位72处房产144.84平方米土地闲置4个单位39.06万平方米土地被长期占用7个单位处置资产未履行审批程序五是应收债权方面。13个单位及时组织清理债权8013万元。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除了开展国有资源资产“大起底”专项审计调查之外,在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城区开发区等审计的同时,也关注了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基础管理薄弱6个单位23处房产、1个单位建设和购入的1103套廉租住房未办理产权登记。23个单位少记、漏记固定资产576万元、无形资产132万元、土地15.5万平方米。11个单位13个已完工项目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涉及金额123056万元。二是使用效益低下。17个单位27处房产、2439万元设备闲置。1个城区、3个开发区443处回迁房、42.51万平方米土地等资产未充分利用。三是违规处理处置6个单位未经审批将房屋、车辆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或交由下属企业运营25个单位因资产划拨未履行相关手续、已报废资产处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国有资产账实不符。

  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开展市林园局原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按规定程序实施公园配套服务项目5个所属公园开展的20个配套服务经营项目未履行编制项目计划、组织方案论证等规定程序。二是公园资产未充分发挥公共服务属性。1个所属公园将园内2座花窖出租给营利性企业用于经营。三是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未完成。2021年末市建成区生产绿地面积未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3%的目标要求

  六、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审计共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8起,涉及金额9622万元。主要有套取政策红利妨碍政策措施落实、履职不到位资金资产存在损失风险、工程项目管理不严扰乱经济秩序等表现。

  七、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管理质效,提升预算管理水平。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安排和非财政拨款、上年结余、专户资金等统筹,提升预算的前瞻性、统筹性,从源头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支出结构,及时下达转移支付资金,推动财政资金有效使用避免闲置浪费。从严从实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巩固预算绩效管理成效。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健全完善相关体制机制。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尽快完成非税收入电子化改革任务,实现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监管全覆盖。建立健全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合理安排资金投向,创新补助方式,充分发挥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持续深化供销领域综合改革,不断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全链条管理,突出项目谋划的精准性,提升政府投资效益强化重大工程项目全过程控制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投资成本管控,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四)拧紧整改责任链条,切实提升整改效能。增强审计整改跟踪督办力度,对已完成整改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核查整改真实性。对未完成整改问题,压茬调度,及时跟踪整改进展,有力推动真改实改。加强审计成果运用,对易发多发、屡审屡犯问题,找准症结,强化源头治理,推动以审促改、以审促建、以审促治。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相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推进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攻坚行动,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凝心聚力、勇毅前行,以高质量审计保障我市全面振兴取得明显突破。


【解读】坚持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审计在振兴发展中的独特作用——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