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长春市审计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长春在困难挑战中奋力前行的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发展形势,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严格执行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沉着应变、综合施策、拼搏实干,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长春全面振兴取得新成效。
——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稳步向好。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7.2%。积极争取“两新”超长期国债,大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大宗耐用品以旧换新,有力增强社会预期,提振群众消费信心。放大基金撬动招引效应,以长兴基金为母基金,参与设立各类基金累计达到36支,以“基金+基地+产业链”的创新模式,年度招引41个优质项目落户长春。
——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由89元提高到94元,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3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持续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改善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投入11亿元助力城市更新,整治背街小巷环境、清理架空线、改造老化燃气管道,城市颜值有效提升。大力支持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领域风险。出台调整财税管理体制七项措施,推进财力下沉、税种下放、库款下移、资源下投,增加基层自主财力20亿元。始终坚持“三保”优先顺序,出台提级管控机制,兜牢“三保”底线。持续推进完成化债任务,加强全口径债务监测监管,展期
——着力提升综合监督效能,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日益成熟。建立健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着力解决整改难点、堵点。严格执行审计整改工作流程,切实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全口径、全周期、全链条规范管理。事涉单位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稳步推进整改工作,至2025年7月,针对2023年度审计查出的448个问题,已整改369个,整改率82%,整改金额41亿元。
过去一年,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维护经济安全、促进深化改革、揭示风险隐患、推动反腐治乱等方面切实发挥作用。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792亿元,支出总量69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98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790亿元,支出总量755亿元,年终结转结余35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12亿元,支出总量12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234亿元,支出总量210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12亿元。
重点审计了政策落实、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绩效、财政管理、政府性债务等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落实需进一步强化。一是过紧日子相关举措要求有待完善。部门物业费未能实现单项压减10%的目标。二是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有待健全。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按照固定额度标准执行,未按照车型、年限等情况细化分档定额标准。
(二)零基预算改革需进一步深化。一是政府预算统筹力度有待提升。彩票公益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年末结余逐年加大,未做到科学统筹使用。二是市级专项资金管理有待加强。2024年初安排10个市级专项资金预算中,有5个专项资金实际执行率低于25%。
(三)预算执行和监管落实需进一步加强。一是部分转移支付执行不够严格。对区转移支付资金897万元直接由市直部门单位拨付各区,未通过市对区转移支付结算。二是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不够完善。1个一般债券项目进展缓慢,超出批复建设期2年仍未完工。三是非税收入收缴不够及时。7个单位应交未交非税收入99万元,需进一步加大收缴力度。
(四)管财理财精细化程度需进一步提升。一是资金资产管控有待加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连年滚存,未有效盘活。二是预算绩效管理有待提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项目和部分政府预算类项目未开展绩效自评。
二、市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审计18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执行不到位,落实不够精准。1个单位向12户退出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发放低保资金35万元。
(二)预算编制与实际需求不协同,刚性约束不力。1个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收入编制大于实际需求。3个部门代编下属单位预算11481万元。1个单位未将以前年度结转结余等资金4046万元编入当年预算。2个单位未将捐赠收入230万元纳入部门决算。
(三)预算收支管理不严格,财政资金质效未充分发挥。2个单位结转结余资金1537万元未上交财政或盘活使用。3个单位有1673万元暂存暂付款项未及时清理。2个单位2个项目预算执行缓慢,财政资金1069万元未充分发挥效益。3个单位未及时上交租金等非税收入318万元。1个单位将零余额账户资金22044万元转至基本户使用,脱离国库集中支付监管。
(四)规章制度执行不严,内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单位日常内部监管不力、内控执行重视不足,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会计核算等基础工作方面问题反复出现。如:6个单位部分采购项目未按规定实施电子商城采购;5个单位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提前支付合同款等情况;7个单位会计核算依据不充分,部分报销依据不完整。
三、城区和开发区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审计1个城区和2个开发区的财政收支。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落实不到位,营商环境需进一步优化。一是违规收取保证金现象依然存在。2个城区、开发区违规向企业收取征拆、日照等各类保证金2863万元,加重企业负担。二是政策资金拨付不及时影响政策效果。1个开发区未及时兑现科技类企业补助资金4200万元。1个城区供热设施建设政策落实不到位,4420万元补助资金未拨付至供热企业。三是政策兑现制度落实不到位。1个开发区在未对招商引资企业进行考核的情况下,为23户企业垫付房屋租金3903万元。
(二)预决算编制不够精准,预算管理水平有待提升。一是预算编制需进一步细化。1个城区12家事业单位经常性事业收入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个别部门代编下属3家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2018万元。二是预算绩效管理仍需加强。1个城区在年初批复部门预算时,未一并下达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三是财政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不完整。1个城区未将3317万元对外投资计入政府股权投资,未编入政府财务报告。
(三)财政收支管理不够严格,开源节流成效欠佳。一是组织财政收入不到位。2个城区、开发区未及时收取房屋租金等非税收入1791万元。1个城区在长时间未取得所购房屋的情况下,未及时向房地产企业追回购房款990万元。二是财政支出执行不规范。1个城区未严控聘用人员数量,总体规模为在职人员的1.6倍;预备费使用程序不规范,5789万元预备费用于日常经费支出。
(四)财政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政府投资项目推进效果不佳。一是财政资金被挤占挪用。1个开发区挪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支付企业奖励资金。1个城区超范围将专项债券资金931万元用于支付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项目前期费用。二是财政资金利用不充分。2个城区、开发区收到的15项上级补助专项资金4876万元未能在30日内分解下达。1个城区征收工作经费结余2070万元未有效盘活利用。三是项目推进不力、效果不佳。1个城区连续多年投入垃圾分类工作经费4578万元,但效果不佳;部分老旧小区改造不到位,未对单元门、采暖包裹等事项进行改造。
四、地方政府债务审计情况
审计产业园区类专项债券项目和已到运营期专项债券项目,共计115个。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谋划与建设方面。一是收益测算不科学。7个项目存在收入预期过高、收入测算依据不充分等情况,导致项目实际运营收益难以达到预期目标。二是项目推进缓慢。6个项目因前期规划设计不到位,导致项目停工或推进缓慢。12个项目未在批复建设期内按期竣工。8个已完工投入使用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三是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2个项目支付工程款1366万元未取得发票。
(二)项目资金与资产管理方面。一是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3个项目超过工程进度提前支付工程款6149万元。1个项目结存债券资金2216万元未充分利用。2个项目专项债券存款利息294万元未用于项目还贷。二是项目资金保障不足。2个项目因资金筹措不到位停滞,无法继续建设。15个项目有6463万元前期费用等款项未支付。三是项目资产管理不到位。2个项目的土地使用权通过租赁取得,租赁期满后,投资形成的地上物资产存在损失风险。1个项目部分厂房被占用,至今未收回。10个项目资产核算不规范,存在应计未计建设成本等情况。
(三)项目运营与收益方面。一是运营管理不严格。1个项目重复采购设备造成闲置浪费。2个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先施工后补签合同、应招标未招标等情况。二是收益管理不到位。13个项目租金等收入收取不及时,影响项目总体收益。2个项目在自身收益可覆盖运营期利息的情况下,使用财政资金支付利息443万元。三是收益未达预期。18个项目建成后不同程度存在资产闲置现象,未实现预期收益。16个项目收益未达到融资平衡方案预期,存在偿债风险。
五、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审计中小学教育、殡葬、彩票公益金、农田水利、清洁取暖、农村公路等资金及相关政策落实。
(一)中小学教育资金及相关政策落实审计。重点审计了13个县(市)区、开发区中小学教育资金投入、政策落实、经费管理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财政投入不足,政策落实力度有待加强。3个区教育投入未实现总支出和生均经费逐年“只增不减”的目标。29所学校的体育运动场馆、教学仪器设备等资源配置不达标。二是资金统筹不均衡,资金效益不佳。2个开发区存量资金4810万元结存在部门单位,未及时盘活使用。三是资产底数不清,“空壳”学校管控不到位。13个县(市)区、开发区有“空壳”学校331所,既无在校生又无教职工,存在违规出租出借、擅自拆除校舍等情况,学校资产管理亟待加强。9个县(市)区、开发区存在资产账实不符、权属不清、闲置未用等情况,涉及资产15706万元、土地及房屋157.3万平方米。四是校舍安全保障能力不强,存在安全隐患。22所学校建设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11所学校食堂疏于管理,物资采购、验收、出入库手续不齐全。
(二)殡葬领域政策落实审计。重点审计了公墓建设、运营管理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殡葬领域相关制度不完善。1个单位未按要求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和公墓电子许可标准。二是收费信息未全面及时公开。1个单位未向社会公示殡仪馆和公墓的收费项目及标准,不利于群众监督。1户殡葬企业1223个墓地出售折扣信息及7个新建墓园出售价格未对外公示。三是内部管控缺失。物资采购缺乏监管,存在材料积压、设备闲置情况,如1个单位采购的130台无霜风冷冷藏柜闲置未用;1户殡葬企业16个石材类原材料积压超5年以上,总价值167万元。
(三)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审计。重点审计了市本级及城区、开发区体育彩票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推动不力,资金效益不佳。2个城区未及时下拨用于支持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54万元。10个城区、开发区的28个养老服务提升类项目推进缓慢,1862万元福彩公益金滞留在项目单位。1个城区2个项目200万元彩票公益金闲置未使用。二是信息公示公告不到位,资金使用不透明。3个单位未及时将上年度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规模、资助项目和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告。部分公益金资助的设施、设备及社会公益活动未以显著方式标明。三是资产管护不力,项目管理存在漏洞。1个开发区下属部门未经批准,将全民健身场地出借给区属国企使用;2个已竣工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农田水利建设相关资金审计。重点审计了1个城区30个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规划编制、项目选址不合理。将1.1万亩自然保护区等禁止建设区域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年规划范围。3个项目选址与林地、国家级森林公园等用地交叉,重叠面积0.1万亩。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因地制宜确定建设重点和内容,导致建成后无法使用。二是任务数据不实、项目推进缓慢。将1.3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面积错报为新建完成面积。5个项目完工已超过半年,因工程档案资料不全未进行竣工验收。三是项目管护和利用不力。8个农田水利项目部分设施出现路面沉降、管道淤堵等现象。由于水价定价机制不健全,建成的灌区计量设施项目未能实现预期目标。
(五)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审计。重点审计了2个县(市)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相关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推进缓慢,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1个县(市)燃煤采暖锅炉改造项目,建设任务500蒸吨,实际完成140蒸吨;燃煤采暖锅炉淘汰项目,建设任务264蒸吨,项目实际未开展。二是财政资金保障不及时,影响政府公信力。2个县(市)已完工并通过验收的13个项目,上级财政补贴资金2748万元未拨付到位;地方应投入财政资金2344万元未到位。三是项目申报不实、建设程序不规范,需进一步强化。1个县(市)用3个已完工项目申报中央财政补贴资金472万元。1个县(市)清洁取暖项目部分标段先开工后招标,8个项目未验收即投入使用。
(六)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审计。重点审计了11个县(市)区、开发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资金使用及政策落实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任务落实不达标。6个县(市)区、开发区农村公路建设“三年攻坚”任务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6个县(市)区计划建设的1526公里农村公路未在路网规划内,大部分为村屯内道路。二是资金管理不规范。1个区将960万元农村公路改造资金用于其他项目。三是项目管理存在疏漏。7个县(市)区、开发区公路建设项目存在未按设计施工、未取得审批手续即建设、可研重大调整未重新报批、施工材料质量把关不严等情况。四是移交管护不到位。5个县(市)区、开发区部分道路、基础设施破损,道路后期管护未落实。1个区农村道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未办理移交养护手续。
六、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审计政府投资基金、科技创新资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土地收储和开发利用、人民大街下穿隧道等建设项目。
(一)政府投资基金管理运行审计。重点审计了基金设立、运营、管理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设立缺乏规范性。未来创新创业壹号基金未按规定登记高级管理人员信用信息,也未将其纳入全国统一信息共享平台。二是运营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基金出资到位金额未达到实施方案设计规模;直投比例过高,影响撬动社会资本额度,未发挥其应有的杠杆作用。三是管理不到位。2支已签约尚未出资的子基金未及时履行终止程序。1个单位未按约定对未达到承诺业绩的投资企业追收补偿。
(二)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重点审计了制度制定与政策执行、立项审批、资金使用及效益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制度建设未及时跟进,已有制度执行不到位。2023年设立的种子基金,未出台管理制度或办法。1个单位未对纳入研发费用统计制度的企业、已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补助。二是科技项目立项、审批把关不严。同一类项目补助申报指南在同一年度前后要求不一致,尽职调查报告内容不详尽。对申报资料不完整的10个项目给予立项审批通过,发放补助资金80万元。三是科创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既存在因部门沟通不畅导致的提前拨付问题,又存在因效率低下导致的滞后拨付问题,涉及资金7410万元。四是科创资金发挥效益有待提高。27个科技项目产生的161项科研成果未纳入科技成果信息系统。2个科技产业园存在部分厂房闲置、营业收入较低情况。
(三)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管理使用情况审计。重点审计了易地建设费筹集、使用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基础管理工作质量不高。3个开发区的6个新建民用建筑未履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手续。3个开发区未有效落实支持养老机构等产业减免政策,多收取易地建设费193万元。二是资金管理不规范。2个开发区将部分易地建设费用于补充其他支出。
(四)土地收储和开发利用审计。重点审计了市本级土地收储和开发利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土地开发利用、监督管理能力需进一步强化。各城区、开发区供而未用闲置土地存量较大,涉及103宗地、面积915公顷,其中房地产用地占比61.3%。土地出让相关信息共享滞后,未与税务、财政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不利于土地出让金催缴。2个项目未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即先行建设,涉及耕地48.1亩。二是土地储备机构业务管理有待提升。土地储备机构存在未按规定编制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预算草案、收储项目成本年末结转不及时、内部制度部分条款不符合有关规定等情况。1个开发区土地回购决策机制不完善,未体现集体决策程序。
(五)人民大街下穿隧道等4个建设项目审计。重点审计了项目审批、招投标、合同签订与履行、资金拨付使用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合同签订不规范。3个项目总承包合同和造价咨询服务合同内容存在重复,均包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内容;造价咨询和监测服务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未对取费基数、结算方式等内容进行约定。二是建设成本控制不到位。3个项目15家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30份工程量清单预算误差率超过合同约定的5%,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2个项目未经财政评审自行设置招标控制价;工程检测等服务招标控制价设置过高,未按指导价下浮20%。三是建设项目管理不严格。1个项目个别工程勘察成果不准确,设计依据不充分。1个项目对监理单位监督不到位,存在监理人员投入不足、进度计量审核不到位等情况。
七、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在国企国资、部门预算执行等审计中,持续关注企业、行政事业、自然资源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重点审计了3户市属国企。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落实不到位。1户企业未及时退还多收取的供热费570万元。二是会计信息不实。1户企业少计收入1101万元、少计实收资本1038万元。三是资产管控不力。1户企业将部分资产未经评估对外租赁,低于评估价格或市场调研价格对外租赁资产;部分资产自2018年12月起一直被无偿占用。四是资金管理不严。1户企业未及时足额收取资产经营收入1304万元。1户企业控股子公司连年盈利却未按规定分配利润。1户企业存在财政存量资金未上交、到期账款未及时催收、产品成本未按实际核算等情况。五是内控管理存在疏漏。1户企业未有效履行对合作经营企业的监管职责。1户企业材料物资核算、合同约定等方面管理不规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在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城区开发区财政收支审计同时,也关注了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基础管理薄弱。8个单位少计固定资产39万元、无形资产684万元。3个单位6个已完工项目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涉及金额93430万元。4个单位资产产权登记、摊销、盘点等流程管理不完善。1个单位未及时处置、清理待报废资产120万元。二是使用效益低下。6个单位177处房产、1.9万平方米土地、155万元设备闲置。三是处理处置不当。6个单位对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存在无偿出借、未及时收取租金等问题。12个单位因未及时办理产权证、已报废资产处置不及时等,造成国有资产账实不符。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对1个单位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源环境相关监管职能履行不到位。“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水利项目中部分项目未实施,项目推进缓慢。未按照有关要求,在开展水利工程招投标环节建立专家考核和退出机制。二是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责任未压实。下属的2个水库在未经审批调整取水量许可的情况下,为满足供水需求,超额供水3794.6万立方米。
八、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审计共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34起,涉及金额5304万元。主要有以下表现:
(一)政府采购管理存在薄弱环节。3个单位在工程招标及设备采购过程中,部分投标企业、询价企业涉嫌存在关联关系。1个单位违规发包施工图审查服务,3个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与施工图审查单位涉嫌存在利害关系。2个单位在采购物资时应招标未招标,涉及金额958万元。1个城区未按当年实际需求采购环卫作业车辆维修材料。
(二)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问题易发多发。4名管理人员超额获取殡葬企业薪酬,5年间共计138万元。1个县(市)1名公职人员利用职权为申报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补贴企业介绍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2户销售代理企业涉嫌伪造机票查验单、行程单,多收取增值服务等费用4万元。1个城区高标准农田及黑土地保护项目虚报增施有机肥37吨,涉及土地92亩。
(三)工程管理和价款结算违反基本建设程序。9个项目的施工单位、设计监理单位涉嫌将项目标段违法转包,涉及金额107万元。2个项目部分工程结算价与控制价存在358万元差异,涉嫌造成资金损失。
九、审计建议
(一)加强政策落地,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扎实推进零基预算改革,科学谋划财政预算安排。着力增强预算编制精准性,同时加强各项预算之间的有效衔接和统筹使用。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大对结转结余资金的管理,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健全财政核算体系,清晰划分本级与下级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依规结算对下补助资金。深化财政绩效管理,严格实施绩效评价,促进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协同增效。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有效利用存量资产,补齐办学条件短板,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着力推动殡葬改革,促进事业良性发展,完善事业发展配套政策,健全行业收费管控机制,持续加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切实提供更加优质、便捷、规范的殡葬服务。着力加强涉农资金的统筹管理,明确目标任务,做好前期规划和资金投入保障,强化全流程管控,杜绝边建设边损毁、建完即闲置的现象发生。
(三)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风险,牢牢守住风险底线。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统筹资金、资产、资源,打好盘活、重组、增收节支组合拳,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强对专项债券项目“借用管还”全链条管理,严格控制低质低效债券项目投资,突出项目谋划精准性,提升项目成熟度;严格执行建设工期,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强化项目资产管理,提高资产效益;加强项目运营管理,推动实现预期收益。
(四)拧紧整改责任链条,切实提升整改效能。增强审计整改跟踪督办检查力度,对已完成整改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核查整改真实性。对未完成整改问题,压茬调度,及时跟踪整改进展,有力推动真改实改。加强审计成果运用,对易发多发、屡审屡犯问题,找准症结,强化源头治理,推动以审促改、以审促建、以审促治。
对本报告反映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有关县(市)区、开发区、市直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认真履行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责任,督促被审计单位严格按时限要求、质量标准推进整改。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在听取省委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攻坚行动,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长春经济高质量发展!